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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2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股份总数为1060.50万股(按2016年6月27日权益分派后计算),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8名。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15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097%,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1名。 2、本次解锁的股份数量为150,000股。本次解锁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符合申请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解锁完毕。 3、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07月08日。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06月0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解锁事项。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1人,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00股,占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4243%,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97%。具体情况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4年10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随后,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 (二)2014年11月3日,公司获悉中国证监会已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三)2014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计划拟授予61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除权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为7.53元/股(除权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四)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相关事宜。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五)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赵波、陈泽自愿放弃认购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61人调整为59人,授予数量由1,500万股(除权前)调整为1,484万股(除权前),并决定以2014年11月25日为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六)2015年06月02日,公司完成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15年06月03日。 (七)2016年0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激励对象获授的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424.2万股(除权前)限制性股票以及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朱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万股(除权前)限制性股票,共计494.2万股(除权前)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6年6月2日,公司完成了对激励计划授予的59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931,200股(除权前)的回购注销。此外,激励对象陈深先生因持有的10,800股(除权前)限制性股票处于司法冻结,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59人调整为58人,授予数量由1,484万股(除权前)调整为1,414万股(除权前)。 (八)2016年6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解锁事项。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58名,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42,000股(除权前)。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16年6月12日,公司对57名激励对象共持有的限制性股票4,182,000股(除权前)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此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6月15日。 (九)2016年7月4日,公司对1名激励对象陈深先生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50,000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限售手续,此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07月08日。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201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赵波、陈泽自愿放弃认购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61人调整为59人,授予数量由1,500万股(除权前)调整为1,484万股(除权前)。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2016年0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朱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2016年6月2日,公司完成了对朱旭持有的7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59人调整为58人,授予数量由1,484万股(除权前)调整为1,414万股(除权前)。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即2015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2日),锁定期后为解锁期。解锁期内,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标的股票解锁。截止目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锁定期已届满,第一个解锁期时间条件已满足。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的说明 ■ ■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6年07月08日。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总数为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97%。 (三)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为1名。 (四)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 (上述表格中股数均是按照2016年6月27日权益分派后计算) (五)本次解锁前,激励计划共授予公司58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5,350,000股(按2016年6月27日权益分派后计算),已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578,000股(按2016年6月27日权益分派后计算),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455,000股,剩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317,000股。 本次激励对象陈深持有的限制性股票150,000股解锁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67,000股,至此,公司激励计划第一期符合申请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已全部解锁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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