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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6-048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2016-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长城影视,股票代码:002071)已于2016年6月15日(星期三)13:00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7),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6日(星期三)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6年7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7月15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向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在停牌期间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尽快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并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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