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3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形式召开。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为9人,实到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伟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伟中、黄伟潮、黄来兴、施瑞康、施纪法、施正堂回避了表决。 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实际状况,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虑,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相应地对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并根据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实施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月20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6.42元/股。 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737,5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披露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8日。 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6.32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和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愿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11,642万股(含11,642万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亚太集团承诺拟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0亿元(含2.20亿元),具体认购数量将根据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关联董事黄伟中、黄伟潮、黄来兴、施瑞康、施纪法、施正堂回避了表决。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实际状况,公司董事会经慎重考虑,根据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调整,相应地对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股份数量进行了调整,并根据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实施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进行了调整。 2016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16年7月6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现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1、原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月20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6.42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和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愿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2、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月20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6.42元/股。 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737,5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披露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8日。 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6.32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和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愿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1、原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13,398万股(含13,398万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亚太集团承诺拟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0亿元(含2.20亿元),具体认购数量将根据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2、调整后的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11,642万股(含11,642万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亚太集团承诺拟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0亿元(含2.20亿元),具体认购数量将根据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用途的调整 1、原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2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2、调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5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五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五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林法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简称“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调整如下: 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月20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16.42元/股。 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决定以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737,5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公司于2016年4月21日披露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4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4月28日。 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6.32元/股。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市场情况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和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亚太机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集团”)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愿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不超过11,642万股(含11,642万股)。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上述范围内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亚太集团承诺拟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20亿元(含2.20亿元),具体认购数量将根据认购金额和发行价格确定。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不会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的议案》。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785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保荐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并于2016年6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进一步补充和修订,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反馈意见》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五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