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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57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6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6年7月24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提名陆永先生、褚衍玲女士、顾彤莉女士、李冬明先生、陈建辉先生、刘元玲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候选人逐一审议并获得全票通过。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提名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涂振连先生、赵阿平先生、单少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一审议并获得全票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 事候选人不存在连任超过6年的情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拟任董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拟任):陆永先生、褚衍玲女士、顾彤莉女士、李冬明先生、陈建辉先生,按公司所任职务及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刘元玲女士,不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拟任):涂振连先生、赵阿平先生、单少芳女士,每位每会计年度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10万元(税前)。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刘元玲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6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陆永: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研究生学历,曾任济南国璜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江苏佳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任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4月至2014年9月,任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10月至今,任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8月至今任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永先生直接持有128.25万股,间接持有本公司26656.86万股股份,共持有 26785.11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92%。陆永先生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董事褚衍玲女士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2、褚衍玲: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土建)。2009年9月至今任上海孟弗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8月至今任江苏佳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9月至今任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4年10月至今任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2月至今任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褚衍玲女士间接持有本公司6667.35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94%。与董事陆永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何情形。

  3、顾彤莉:女,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读研究生。曾任深圳市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苏州分公司财务负责人;曾任南通天丰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2014年7月就职于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2014年10月至今任山东雅百特董事、财务总监;2015年8月至今任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顾彤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李冬明:男,196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9年至今任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人;2014年10月至今任山东雅百特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内审部负责人。

  李冬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5、陈建辉:男,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设计师;2011年2月至2014年10月任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4年10月至今任山东雅百特董事、总工程师;2015年8月至今任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建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刘元玲:女,197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江苏中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董事;2015年8月至今,任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刘元玲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7、涂振连:男,1972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京分所管理合伙人,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德帮金属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涂振连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8、赵阿平:男,1968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现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授薪合伙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阿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9、单少芳:女,1965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法学学士,美国蒙多拿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律师。现任上海律贤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单少芳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25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58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会议于2016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16年7月24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进行换届,并选举成立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 职工代表监事1名。

  根据公司股东推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提名施妙芳女士、张庭先生(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拟提交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拟任监事会成员薪酬方案:

  股东代表监事(拟任):施妙芳女士、张庭先生,按公司所任职务及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职工监事:王国红女士,按公司所任职务及薪酬标准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

  上述议案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6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1、施妙芳:女,196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玺辰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肯麦特(上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申级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山东雅百特监事;2015年8月至今任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施妙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妙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

  2、张庭:男,198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土木工程专业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设计部主任设计师。现任本公司设计部总工程师。2016年4月至今任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庭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59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2016年7月24日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16年7月5日上午10点在公司6楼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了王国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待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后,王国红女士将与该二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王国红女士的简历如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6日

  附件:

  王国红女士简历

  王国红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上海欧堡利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上海德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经理,2013年至今担任公司行政部经理。2016年5月起,任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国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何情形。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60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要,与公司5%以上股东季奎余先生控制的公司江苏中联电气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电气”)、江苏华兴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变压器”)等公司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6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刘元玲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均参与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15年年初至12月31日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合计0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江苏中联电气电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盐城市盐都区青年西路8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季奎余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32,742万元,净资产17,771万元,营业收入13,539万元。

  (二)江苏华兴变压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盐城市华兴大道88号(盐城凤凰高新科技园区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8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炳宏

  经营范围:变压器及其配件制造(国家淘汰、禁止或限定的项目除外),电气设备科研设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水暖器材、水泥、钢材、五金、交电、日用品、装璜材料销售及代购代销,空调安装,房屋出租,变压器租赁,下列项目仅供有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概况:截止2015年12月31日,总资产15,231万元,净资产9,483万元,营业收入3,026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季奎余先生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以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系按市场确定,定价公允合理,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以上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定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有积极的影响。本次交易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性。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323 证券简称:雅百特 公告编号:2016-061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15日(星期五)

  会议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

  (一)股东大会届次: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2日下午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21日至2016年7月22日。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下午15:00至2016年7月22日下午15:00。

  (五)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

  (六)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15日。

  (八)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陆永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褚衍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顾彤莉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李冬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陈建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刘元玲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涂振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赵阿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单少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施妙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2、选举张庭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关于第四届董事会拟任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第四届监事会拟任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新增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1、议案2、议案3需逐项表决、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同时聘任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7月15日下午16: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址: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200335;传真号码:021-32579919。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15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

  3、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真

  联系电话:021-32579919

  传真号码:021-32579996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缪真

  联系电话:021-32579919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

  邮 编:200335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文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3;

  2.投票简称:雅百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记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票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雅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如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如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独立董事,则3.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3.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如议案4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4.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4.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15:00时2016年7月22日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行使表决权。

  ■

  注:

  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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