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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9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通知于2016年7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大安爱康1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电力”)的下属公司大安市爱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不超过8300万元在吉林省大安市舍力镇境内建设10MW的光伏发电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进程,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批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对大安爱康的增资事宜。 (2)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关于投资大安10MW、利源50MW、五家渠50MW光伏电站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利源5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新疆利源新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不超过48600万元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奇台农场建设50MW的光伏发电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进程,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批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对大安爱康的增资事宜。 (2)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关于投资大安10MW、利源50MW、五家渠50MW光伏电站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五家渠50MW光伏电站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五家渠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不超过48600万元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奇台农场建设50MW的光伏发电项目。为加快推进项目进程,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批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对大安爱康的增资事宜。 (2)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关于投资大安10MW、利源50MW、五家渠50MW光伏电站的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9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大安10MW、利源50MW、 五家渠50MW光伏电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扩大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市场,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康电力”)下属公司大安市爱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安爱康”)、新疆利源新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新辉”)、五家渠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家渠爱康”)拟分别对外投资建设10MW、50MW、50MW,合计110MW的光伏发电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大安爱康为中康电力控股100%的子公司,2015年12月已获得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项目登记备案通知(吉发改审批[2015]477号),该项目位于大安市舍力镇境内,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并将纳入公司2016年建设计划,预计总投资不超过8300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大安10MW光伏电站的议案》。为加快推进项目进程,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批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对大安爱康的增资事宜。 (2)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2、利源新辉为中康电力控股70%的子公司,2015年12月已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项目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兵发改备[2015]49号),该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奇台农场,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并将纳入公司2016年建设计划,预计总投资不超过48600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利源50MW光伏电站的议案》。为加快推进项目进程,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批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对利源新辉的增资事宜。 (2)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3、五家渠爱康为中康电力控股70%的子公司, 2015年12月已获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项目登记备案证明文件(兵发改备[2015]48号),该项目位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六师奇台农场,已经具备开工条件,并将纳入公司2016年建设计划,预计总投资不超过48600万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五家渠50MW光伏电站的议案》。为加快推进项目进程,提高决策效率,同时批准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在不超过上述总投资50%的额度范围内办理苏州中康对五家渠爱康的增资事宜。 (2)授权管理层根据项目推进和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决定和办理在上述总投资额度内的融资事项,具体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大安市爱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大安市爱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舍力镇10MW农业光伏项目已经吉林省发改委登记备案,该项目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2、新疆利源新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利源新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六师奇台农场50MW光伏电站项目已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登记备案,该项目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3、五家渠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五家渠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六师奇台农场50MW光伏电站项目已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登记备案,该项目已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电站运营商的发展定位。公司为国内领先的光伏电站运营商,并以光伏电站为基础资产积极建设第三方运维、评级、质量检测、碳交易等电站后市场平台。本次投资光伏电站有利于实现年度电站运维目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行业地位,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2、按公司内部测算, (1)大安10MW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8300万元,运行期20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1349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1281.55万元。 (2)利源50MW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48600万元,运行期20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6921.94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6575.843万元。 (3)五家渠50MW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48600万元,运行期20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发电约6921.94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6575.843万元。 四、特别提示 1、上述项目按相关政策规定,享受标杆上网电价政策,但仍存在电价补贴不能及时到位,影响项目现金流的风险;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次对外投资实质性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6-9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无棣10MW光伏电站 并网发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8.3亿元用于“山东省40MW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等募投项目的建设。(详见2015年10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三次修订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3月募集到位。 近日,公司接到下属公司无棣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通知,其在建的“山东省40MW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中爱康无棣农业设施20MW光伏发电项目的10MW(以下简称“无棣10MW”)已于2016年6月30日并网验收合格并签署了并网调度协议等文件,开始发电。 按初步估算,本次项目建成后,无棣10MW预计年均发电约1252万度,年均电费收入约1252万元。预计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以上数据为初步估算,可能因为客观因素的变化而产生偏差,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将依法及时披露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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