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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新都 公告编号:2016-07-06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6-07-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2013年、2014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4.1.1条、14.1.3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1日起暂停上市。该公告刊登在2015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5-05-20。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2016年5月3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于 2016 年 5 月 9 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同意受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 2016年 5 月1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 《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 函【2016】第 3号),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就上述函中问询事项作出说明及提供补充材料,并书面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详细情况见本公司2016年6月29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9-0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14.2.18 条的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深交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若本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交所核准,本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恢复上市的信息披露工作,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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