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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99 股票简称:华润三九 编号:2016—022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6-07-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本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16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只分配,不转增。即以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97,89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1.50元(含税),合计派送现金人民币146,835,000元。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本公司2015年末总股本97,89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5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1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16年7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7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高新园区观清路1号综合办公中心1006室 2、联 系 人:周辉 3、咨询电话:0755-83360999-393236、393692 4、传 真:0755-83360999-396006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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