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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电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安徽吉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750万元,用于向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以取得其30%股权。 2、本次增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投资主体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 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明珠大道198号 法定代表人:曹乐凡 注册资本:叁仟贰佰壹拾玖万圆整 经营范围: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项目开发、投资、建设、检修维护、安装、技术研究、技术咨询、培训咨询、碳汇销售。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四、投资合同主要内容 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安徽吉电公司拟向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县将军山公司)投资,以取得河南叶县将军山48MW风力发电项目的建设权。为使安徽吉电公司具备投资的能力,满足增资条件,现对安徽吉电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750万元。有利于加快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加快公司在河南地区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步伐,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增强盈利能力。 六、对外投资存在的主要风险 该增资事项尚需取得当地工商机关的审批。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新能源发展战略,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县将军山公司”)增资750万元,取得其30%股权;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电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对叶县将军山公司增资750万元,取得其30%股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以九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9日,是国电河南中投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叶县常村镇政府院内。法定代表人冯钊。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新能源开发、农业开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91410422337220340G。 叶县将军山公司的股权比例如下: ■ 2、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叶县将军山公司基准日为2016年4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16年1-4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16]1933号),审计结果为总资产0元,负债0元,所有者权益0元。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向叶县将军山公司增资750万元以取得其30%股权,安徽吉电公司拟对叶县将军山公司增资750万元以取得其30%股权;盈科公司按叶县将军山公司原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实缴资本,以持有其40%股权。 增资完成后,叶县将军山公司的股权比例如下: ■ 投资各方按持股比例实缴注册资本金。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吉电公司”)拟与盈科公司共同开发建设河南叶县将军山48MW风力发电项目。 五、 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16]1933号)。 六、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4 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天津静海30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的投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根据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为调整公司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拟投资建设天津静海30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天津静海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的议案》。此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购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光成”)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阳东新能源发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阳东”)投资建设。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项目规划建设容量30MWp,分别为赛尔特石油钻具有限公司屋顶20MWp、双蚨隆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屋顶10MWp,本期一次性建成。项目设计在赛尔特石油钻具有限公司26个厂房屋顶安装75460块265W/块的多晶硅光伏组件,配置20座1MW箱式逆变器,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双蚨隆实业有限公司10个厂房屋顶共安装36982块265W/块的多晶硅光伏组件,配置10座1MW箱式逆变器,配套建设一座35kV开关站。均经一回T接至赛尔特35kV变电站电源线(洋特线)。项目设计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35.7小时,建成后预计年平均发电量3086.4万千瓦时。 2、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该项目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数据如下: 项目工程静态投资22201万元,单位静态投资7450元/千瓦;工程动态投资22469万元,单位动态投资7540元/千瓦。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按单位动态投资7540元/千瓦、投产后前20年上网电价0.95元/ 千瓦时(含税)、后5年上网电价0.3514元/千瓦时(含税)、发电年均小时数1035.7h测算:项目全投资内部收益率为8.10%(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03%,项目投资回收期为10.06年(税后)。 3、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约为总投资的20%,其余投资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项目所在地光资源良好,具备开发建设光伏项目的客观条件,建成后有一定的收益预期。从财务评价的结果来看,项目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和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均达到行业基准收益率水平,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项目投运后,可向电网提供一定的电力电量,缓解地方用电压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2、存在的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厂房使用风险: 本项目所使用屋顶厂房所属企业若因经营困难或破产等不利情况,出现厂房转让或拆除等,存在厂房停止使用风险。 采取措施:已与厂房租赁方签订屋顶租赁的相关协议,在电站运营期内,如因厂房拆除,厂房出租方无法履行相应违约责任时,将由厂房租赁方或厂房租赁方的股东方承担屋顶电站拆除和恢复费用以及造成的电量损失。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同意天津市阳东新能源发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静海赛尔特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5]70号、《关于同意天津市阳东新能源发电科技有限公司天津静海双蚨隆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津发改许可[2015]71号。 2、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五、其他 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此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 2、2016年7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参与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拟成立海南州华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成立海南州华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福建华清新能源有限公司,共同成立海南州华清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其中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51%(8,160万元);福建华清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49%(7,840万元),注册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 (二)关于拟与寿光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组建寿光吉电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与寿光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组建寿光吉电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寿光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组建寿光吉电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名称为准)。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出资比例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0%,寿光景华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30%。注册地址:山东省寿光市。 (三)关于拟向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向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7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16-062) (四)关于拟向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向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向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750万元,以分别取得叶县将军山新能源有限公司30%的股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2016-063) (五)关于投资建设天津静海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的议案 会议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天津静海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的议案》,工程静态投资22,201万元,工程动态总投资22,469万元。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天津静海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项目注册资本金约为总投资的20%,其余投资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建设天津静海30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站项目的投资公告》(2016-064)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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