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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3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7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7月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3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4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的反应公司资产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338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3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7日下午13: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徐金芝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338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4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系应监管要求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及时披露的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的补充审议,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中反映及披露。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系已发生的事实,不会因本次的补充审议而影响公司2015年年报数据,不会影响公司以前年度损益。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存货和固定资产等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次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338万元。 2、 公司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2015年利润总额3,338万元,减少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5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宜,系已发生的事实,已在公司2015年度报告中反映,不会因本次的补充审议及公告而影响公司2015年年报数据。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15 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减值测算,并采用单项计提和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2,944万元,明细如下: ■ (二)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至2015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按照存货成本与预计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394万元。 单位:万元 ■ 四、 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的反应公司资产状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3,338万元,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企业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经营现状。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因此,我们对该事项无异议。 七、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338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4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 129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内容如下: “你公司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计提坏账准备2,943.55万元,占2014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73%,但你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在2016年2月底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2.7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7.6.3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6年7月8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监管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书面回复说明。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整改措施 1、 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收到监管函后,立即召集相关人员进行核查,并立即启动决策程序。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讨论并出具了审核意见,同意将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并强化流程管理 针对此事,公司组织财务部、内控审计部及业务部门对现有制度、流程进行梳理,着手修订《应收款项管理制度》,加强对计提坏账准备的流程管理,并明确要求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达到相关标准的,应当及时履行公司审批程序。 3、 组织培训、加强法规学习 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主要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进行认真学习并强调学习重要性。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增强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4、 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审计监督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内控审计部根据相关法规定期对流程、制度执行情况出具专项报告。 5、 加强沟通 提高公司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确保重大信息的及时传递与沟通,以保证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避免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整改责任人及期限 1、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内控审计部负责人 2、 整改责任部门:证券部、财务部、内控审计部 3、 整改期限:长期落实,持续规范。 特此公告,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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