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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6-086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07-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罗永斌先生关于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因自身资金周转原因,罗永斌先生于2016年7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687%。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 本次减持股份为股东罗永斌先生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此次为罗永斌先生第一次减持。 2、股东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 注:以上数据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公司股东罗永斌原承诺情况如下: 本公司股东罗永斌承诺: 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如未履行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罗永斌承诺: 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该等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之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不履行该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应向公司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格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出现该等情形时,有权主体可依法自行将本人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延长6个月,本人不会对此提出异议。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承诺。 4、本次减持符合股东罗永斌先生的上述承诺,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符合上述承诺内容。同时本次减持的减持计划已于2016年2月29日发布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号],并在计划内实施减持。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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