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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2016-07-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6-059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

  改扩建及管网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项目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华环境")通过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城北、新河)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6年4月1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华环境中标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项目,公司已于2016年4月18日就本次中标事项刊登了《关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 PPP 项目中标情况的公告》。本项目中标后,相关各方就本项目特许经营有关的具体事项、各方权利义务等进行了沟通,最终由博华环境与温岭市水环境治理中心共同签署《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项目(城北、新河)特许经营协议》(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博华环境拟通过其全资的项目公司温岭博华水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城北、新河)项目,项目计划2016年开工,2017年建成投入使用。本项目总投资约21,543万元,其中存量15,343万元,增量6,200万元。项目资金由博华环境自筹解决。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温岭博华水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800万元

  3、法人代表:陈杭飞

  4、住所:温岭市大溪镇大溪北路311号2楼

  5、经营范围:水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环保设施运营技术服务;环境保护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城北、新河)项目

  2、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1)城北已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 0.5万吨/日),已投资2,791万元;污水管网19.82公里,已投资3,536万元(包括已建成和在建);征地拆迁、报批等费用700万元,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改造至1万吨/日(提标0.5万吨/日,新建0.5万吨/日),计划投资3,800万元。

  (2)新河已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 0.8万吨/日)及污水管网设施,已投资4,000万元;已建1#提升泵站0.6万吨/日,已投资240万元,2#提升泵站1.0万吨/日,已投资426万元;已建北片污水管网15公里,已投资2,000万元,南片污水管网12公里,已投资1,650万元;污水处理厂(0.8万吨/日)进行提标改造,计划投资2,400万元。

  3、项目总投资约21,543万元,其中存量15,343万元,增量6,200万元。项目资金由博华环境自筹解决。

  4、项目特许经营期:自协议生效日起二十年。即两年建设期与十八年运营期。本项目计划2016年开工,2017年建成投入使用,运营期从2018年开始至2035年。

  四、项目建设协议的主要内容

  温岭市水环境治理中心(在协议中简称"甲方")与博华环境(在协议中简称"乙方")签署的《特许经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协助乙方取得本项目实施(包括其投融资、设计、建设、测试、运行维护、无偿移交)和有关服务所需的所有批文及相关的资料、建议、批准等文件。

  乙方应接受甲方及其指定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进行的监督,同时乙方应遵守安全标准和环境保护的责任。

  2、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根据协议的规定,温岭市人民政府授予乙方在特许期内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权力,包括:

  (1)运营和维护污水处理厂、管网及泵站,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并获取污水处理费;

  (2)在特许期终止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温岭市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在整个特许经营期内,按照协议第九章的规定提交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

  (4)自行解决上述事项的融资安排,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3、特许期

  (1)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应为自本协议生效日起二十年。即两年建设期与十八年运营期。本项目计划2016年开工,2017年建成投入使用,运营期从2018年开始至2035年。

  (2)本协议下的特许期由建设期和运营期组成,其中建设期自生效日起至完工日止,运营期自商业运行日起至特许期最后一日止。

  4、收入来源

  本项目收入分为四块内容,包括施工贴息、污水处理费、增值税返还、存量资产投入回报。其中,政府购买可行性缺口补贴包括施工贴息、污水处理费、存量资产投资投入回报。自正式商业运营日起,甲方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出水量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并承诺提供保证水量。

  5、项目移交

  本项目在移交日,乙方应向甲方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以下内容:

  (1)乙方维护得当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项目设施及其全部权利和权益。

  (2)项目设施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及与之有关的其他权利。

  (3)项目所有设备、设计、基建验收的各类技术图纸、规程、规范、资料、生产运行的有关图纸资料。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博华环境在温岭地区业务的开展。本次投资建设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六、审批程序

  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并决定,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目新增总投资为人民币约21,543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城北、新河)项目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有利于博华环境在温岭地区水处理业务的开展,对博华环境的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本次项目建设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适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城北、新河)项目。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6-060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6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6年6月30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6年7月6日9: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人数8人,其中董事许鸿峰、独立董事牟介刚、甘为民、钟永成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城北、新河)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项目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6-061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6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1)会议通知发出时间:2016年6月30日;

  (2)会议通知发出方式:书面及通讯方式。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16年7月6日10:00;

  (2)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1)会议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先生;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董事会秘书。

  5、会议召开的合法性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阅,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博华环境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成立全资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温岭市北城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工程(城北、新河)项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界泵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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