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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6-L68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07-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华人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旗下体奥动力(北京)体育传播有限公司股权,目前体奥动力(北京)体育传播有限公司正在进行股权架构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阳光股份,股票代码:000608)自2016年3月8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3月15日,因明确该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L21),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已分别于3月22日、3月29日、4月6日、4月1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L27、2016-L30、2016-L33、2016-L34)。4月1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L35),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4月21日、4月28日、5月6日、5月13日、5月20日、5月27日、6月3日,公司继续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L37、2016-L39、2016-L40、2016-L41、2016-L49、2016-L50、2016-L52)。6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L54),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6月17日、6月24日、7月1日,公司继续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L59、2016-L60、2016-L65)。 2016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交易双方正在评估征求意见稿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的影响,交易双方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复牌时间尚无法确定。若公司届时决定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预计将在自停牌首日起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内,即在2016年9月8日前将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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