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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6-104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关联方共同收购北京神州云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6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收购北京神州云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进展议案》,同意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为先生共同购买北京神州云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科技术")所持有的北京神州云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科服务")100.00%股权。其中,公司购买云科服务51.00%股权,郭为先生购买云科服务49.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6月22日披露的《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收购北京神州云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6年6月30日披露的《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收购北京神州云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2016年7月1日,北京神州云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完成变更登记。北京神州云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郭为先生。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州数码 公告编号:2016-105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7日-2016年7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7日15:00至2016年7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金辉厅(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闫国荣先生 6、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6月22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2人,代表股份298,161,6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85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 297,689,2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133%。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472,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2%。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9人,代表股份473,8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97,981,8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7%;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4,0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2.0569%;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777%;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发行股票的方式和时间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777%;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777%;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发行数量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777%;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777%;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限售期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777%;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上市地点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777%;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募集资金用途及数额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777%;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777%;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决议有效期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49%;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7777%;弃权1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1784%。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4%;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71,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7%;反对20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49%;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5.1351%;反对20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520%;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77,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4%;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77,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199,2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13%;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4%;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每股收益措施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77,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77,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77,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16年3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977,0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1%;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3%;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9,2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0439%;反对17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9431%;弃权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129%。 3、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任立光、马天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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