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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6-071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截至2016年6月30日,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累计新发生的借款总额(含发行债券)超过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新发生的借款总额为74.72亿元,其中新增发行公司债券10亿元,其他新增借款64.72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借款余额较2015年末增加32.06亿元。
上述新增借款对本公司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上述财务数据除2015年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
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6-072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9.43元/股调整为9.33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由不超过477,200,424股(含477,200,424股)调整为不超过482,315,112股(含482,315,112股)。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31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477,200,424股(含477,200,424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万元,发行底价为9.43元/股,不低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方案规定,公司股票在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2015年9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85、099)。
公司于2016年5月9日召开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年12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896,690,4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 1 元(含税),合计189,669,042.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201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年7月7日。
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7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及上述分红事项,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下限和发行股票数量上限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价格下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9.4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9.33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9.43-0.10=9.33元/股。
二、发行数量上限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由不超过477,200,424股(含477,200,424股)调整为不超过482,315,112股(含482,315,112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含发行费用)/调整后的发行底价=450,000万元/(9.33元/股)= 482,315,112股。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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