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1992 股票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临2016-052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2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持有的水泥等业务相关子公司股权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日,公司与冀东水泥签署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7)。
公司最新获悉,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16年7月8日下发了《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并进行配套融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6]70号),同意冀东水泥通过向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方式,收购本公司持有的北京金隅水泥经贸有限公司等31家公司股权。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冀东水泥董事会关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9.31元/股。同时冀东水泥按照上述发行价格以竞价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份进行配套融资,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302,402.13万元。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冀东水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标的资产评估结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做出必要的批准或豁免以及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商务部反垄断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九日
本版导读:
|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7-09 | |
|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6-07-09 | |
|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2016-07-09 | |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 | 2016-07-09 | |
|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进展 公告 | 2016-07-09 | |
|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远东福斯特入选《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第四批)的公告 | 2016-07-09 | |
|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水泥等业务相关资产认购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相关事宜的进展公告 | 2016-07-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