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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1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7月12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6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金圆控股承诺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7,456,647股股票(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的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 金圆控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3.6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完成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7,456,647股股票(含本数),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3.62亿元人民币,金圆控股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金圆控股承诺认购股份数量为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20%。金圆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了《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意见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金圆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叶礼平等13名自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叶礼平等5名自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利于推进公司双主业发展战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并且金圆控股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认购的股份,因此,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金圆控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6-044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在杭州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到6名,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条件,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核查和谨慎论证后,认为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规定,符合非公开发行的各项资格和条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公司将在核准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除金圆控股外,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格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金圆控股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根据金圆控股与公司签订的《关于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股协议》,金圆控股承诺认购股份数量为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20%。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7月12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65元/股。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文件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金圆控股承诺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7,456,647股股票(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的上限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六)限售期 金圆控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七)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3.6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资金。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发行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完成后,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发行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57,456,647股股票(含本数),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3.62亿元人民币,金圆控股与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金圆控股承诺认购股份数量为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的20%。金圆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其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中介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聘请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顾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审计机构;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产评估机构。上述中介机构均具有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提供服务的相关资格。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出具了《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的意见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评估假设前提合理,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说明》。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金圆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概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叶礼平等13名自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叶礼平等5名自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方岳亮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有利于推进公司双主业发展战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并且金圆控股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本次认购的股份,因此,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之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金圆控股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分析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7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2018)》。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如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和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具体事宜;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授权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 (2)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聘用中介机构协议及/或上报文件;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申报事项; (4)授权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事宜;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事宜; (7)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9)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之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纳木措金圆拟向徽商银行马鞍山银泰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510万元,用于购买公司经营用车,借款期限三年,由互助金圆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追加公司副总经理邱永平先生个人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两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现经与徽商银行马鞍山银泰支行协商,同意将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融资金额由510万元增加至561万元,借款期限、担保条件及担保期限均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在杭州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2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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