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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4 月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经充分调研、反复论证,重新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战略,将公司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定位于海外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同时将现有资产逐步予以剥离。

  经过近两年的战略调整,公司产业转型已现雏形,公司主业已从原来的房地产、建筑安装、电缆等传统产业转型至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原有传统产业已基本剥离完毕(其中:出售控股子公司银和怡海房地产50%股权已于2016年6月15日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尚未办理工商过户手续),公司原有产业仅剩电子元件制造业,战略转型已初步成型。

  为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军油气资源行业,公司已于2015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了浙江犇宝 100%股权(交易金额为 22.1 亿元人民币,该权益包括其收购的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 Crosby 郡二叠盆地的油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21 亿元人民币(已于2016年5月11日实施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906.22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180.8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5,289.7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57.7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78.8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9.17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50.9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6,002.88万元。

  在资产剥离方面,报告期内,为加快产业转型步伐,进一步盘活资产,整合产业资源,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出售下属子公司铸源钢结构100%股权、锅炉附件100%股权、新潮网络100%股权和银和怡海房地产50%股权的事项。 2016年6月23日 ,铸源钢结构、锅炉附件和新潮网络的股权转让工商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在资产收购方面,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主业,明确公司战略转型,使公司逐步向能源生产商转变,201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再次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拟以发行股份和现金购买的方式收购鼎亮汇通 100%权益份额(交易金额为 816,637.50万元人民币,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17 亿元人民币),该权益包括其通过美国子公司收购的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 Midland 盆地东北角的 Howard 郡、Borden 郡的页岩油藏资产。 2016年6月15日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2016年7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和相关审计报告更新的议案。截至目前,该收购事项正按计划进行中。

  在石油行业方面,浙江犇宝已于2015年12月份并入上市公司,其下属Surge公司是注水开发油田,其储量和产量的增长主要依靠注水有效补充地层能量以及钻加密井获得。报告期内,结合国际油价的市场行情以及Surge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调整了Surge公司油田的开发方案和产能建设部署,投入部分资金优化注水调整,主要包括注水井维修、酸化增注、老井转注、关停水窜油井、暂停钻加密井等工作。上述开采方案的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Surge公司当期的产能和生产成本。

  自2015年以来,受国际原油消费预期下调等因素的影响,国际油价一直在低位徘徊,2016年1月纽约WTI原油期货价格最低跌至26.05美元/桶,一季度持续在40美元/桶下方波动,二季度才回升至45美元/桶上方。

  受上述因素影响,报告期内,石油行业实现营业收入5,205.06万元,实现利润-1,688.21万元。

  在房地产方面,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安排,公司将逐步剥离原有传统资产。2015年12月,公司出售了原下属控股子公司——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2016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出售银和怡海房地产50%股权的事项(截至本报告期末,该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尚未完成)。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了银和怡海房地产所属项目的开发进度和节奏,且其可售的存量房较少,正在开发的银和怡海·国奥天地项目三期,报告期内已按计划竣工但未交付使用(建筑面积6.68万平方米,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预售率为89%)。受上述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实现营业收入385.77万元,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在电缆业方面,随着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的增大,以及电缆行业产能相对过剩矛盾的突出,行业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报告期内,电缆业实现营业收入3,785.14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97.56万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房地产公司收入同比减少,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导致营业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和税金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报告期内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1)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了89.27%,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收回部分应收票据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理财投资大幅增加所致。

  3)固定资产比期初减少了44.43%,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4)无形资产比期初减少了58.47%,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5)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减少了34.31%,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6)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了54.1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7)应付票据比期初减少了92.72%,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支付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比期初减少了42.77%,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9)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减少了35.6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归还部分临时拆借资金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减少了100%,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11)资本公积比期初增加了74.78%,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实施定向增发所致。

  12)其他综合收益比期初增加了141.21%,主要是报告期内因汇率变化,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所致。

  13)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了45.23%,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房地产公司收入同比减少,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14)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0.68%,主要是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导致营业成本同比减少所致。

  15)营业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2.45%,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房地产公司收入减少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所致。

  16)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了32.63%,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17)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了63.08%,主要是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所致。

  18)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了63.00%,主要是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9)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转让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了64.89%,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21)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公司支付的滞纳金增加所致。

  22)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了59.97%,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减少,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同比减少所致。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报告期内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201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2号),核准公司向隆德开元、隆德长青等十一家单位和个人发行234,607,214股股份购买浙江犇宝100%股权;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6,084,39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发行股份收购浙江犇宝100%股权已于2015年11月6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234,607,214股新股已于2015年11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625,423,279股增加至860,030,493股,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完成了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本次收购完成后,浙江犇宝成为了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从而间接控制了美国油田资产。

  2016月5月11日 ,公司发行股份收购浙江犇宝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全部实施完毕。本次公司共计发行新股206,084,394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099,999,974.86元,扣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55,795,244.60元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2,044,204,730.26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4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16]第4568号),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206,084,394股新股已于2016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860,030,493股增加至1,066,114,887股,公司于2016年5月31日完成了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为加快产业转型步伐,进一步盘活资产,整合产业资源,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出售了下属子公司铸源钢结构100%股权、锅炉附件100%股权、新潮网络100%股权和银和怡海房地产50%股权的事项。2016年6月23日,铸源钢结构、锅炉附件和新潮网络的股权转让工商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截至本报告期末,银和怡海房地产50%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完成工商过户手续。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主业,明确公司战略转型,2015年10月23日公司再次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鼎亮汇通100%财产份额并募集配套资金。2016年6月15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2016年7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和相关审计报告更新等相关议案。截至目前,公司收购鼎亮汇通100%财产份额的事项正按计划进行中。

  (4)其他

  无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石油的开采与销售,公司油田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主要出售产品为石油。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因此山东省内收入大幅减少。

  浙江犇宝已于2015年12月并入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增加石油行业,公司石油资产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因此山东省外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经过近两年的战略调整,公司产业转型已现雏形,公司主业已从原来的房地产、建筑安装、电缆等传统产业转型至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

  目前,公司正按计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若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控制的油田2P储量将超过5亿桶,标志公司产业转型已彻底成功,进军油气资源领域,未来公司主业清晰、盈利模式和现金流稳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强。随着国际油价回归正轨以及油田开采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利润将得以大幅提升。

  此外,在确立石油勘探、开采及销售业务作为公司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的战略目标后,公司已开始着力打造一支由国内外石油行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油田资产管理团队。在公司收购浙江犇宝后,该管理团队已逐步接手管理美国油田资产。

  未来,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员工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需要适时补充油田关键管理和技术人员。统一、专业和经验丰富的油田资产管理团队有利于公司提升运营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主业,明确公司战略转型,使公司逐步向能源生产商转变,2015年10月23日,公司再次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拟以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鼎亮汇通100%【交易金额为816,637.50万元人民币,该权益包括其通过美国子公司Moss Creek收购的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Midland盆地东北角的Howard郡、Borden郡的页岩油藏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17亿元人民币。

  2016年6月15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2016年7月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调整及相关审计报告更新的议案。截至目前,该收购事项正按计划进行中。

  2、2016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5元/股的价格,将所持有的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份转让给烟台友商经贸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款为1,5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成工商过户手续。

  3、2016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投资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会议同意对2014年5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追加投资,会议同意以自筹资金追加投资12,000.00万元港币,合计投资13,000.00万元港币在香港投资设立香港新潮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了山东省商务厅核准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证书编号为:境外投资证第N3700201600082号。截止本报告期末,香港新潮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设立完毕。

  4、2016年6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相关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转让所持下属子公司铸源钢结构、新潮网络、锅炉附件各100%股权、转让银和怡海房地产50%股权。截止报告期末,铸源钢结构、新潮网络、锅炉附件各100%股权转让已办理完成工商过户手续,银和怡海房地产50%股权转让尚未完成工商户手续。

  5、2016年2月22日,公司收购蓝鲸能源北美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获得山东省商务厅核准,因涉及国外股权过户手续情况,截至目前蓝鲸能源北美有限公司100%股权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中。

  (1)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2016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1.5元/股的价格将所持有的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份转让给烟台友商经贸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披露的公告。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过户手续。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其他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已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实施了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4日、6月13日、6月15日、6月21日和7月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分配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不进行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报告期内无需要执行或调整的利润分配方案和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报告期,因处置股权而丧失控制权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烟台铸源钢结构销售有限公司、烟台新潮网络设备有限公司和烟台新潮锅炉附件制造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因新设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为香港新潮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

  反映报表期末即2016年6月30日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情况,具体披露内容详见附注。

  反映本年增减变动子公司情况,具体披露内容详见附注。

  董事长:黄万珍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1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6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2015年6、7月,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基于对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2015年7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志廷先生、公司董事长黄万珍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广军先生、公司原副董事长高恒远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玉先生、公司董事杨晓云先生、公司原董事周芳女士、公司独立董事余璇女士、公司总会计师姜华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再权先生计划以个人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80-3,700万元人民币。

  ● 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2016年7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已全部完成其承诺增持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潮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志廷先生、公司董事长黄万珍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广军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玉先生、公司董事杨晓云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余璇女士、公司总会计师姜华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再权先生。

  2、本次增持前,公司总会计师姜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15,790股,其他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均为0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2015年6、7月,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基于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为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志廷先生、公司董事长黄万珍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广军先生、公司原副董事长高恒远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玉先生、公司董事杨晓云先生、公司原董事周芳女士、公司独立董事余璇女士、公司总会计师姜华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再权先生计划以个人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可以有效将其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和金额及实施期限:

  2015年7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志廷先生、公司董事长黄万珍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广军先生、公司原副董事长高恒远先生、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志玉先生、公司董事杨晓云先生、公司原董事周芳女士、公司独立董事余璇女士、公司总会计师姜华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何再权先生计划以个人名义在2016年1月10日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180-3,700万元人民币。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5年12月18日,上述人员决定将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延期至2016年7月10日。具体详见公司2015年12月19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公告》。

  具体增持明细如下:

  ■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所需资金由上述人员自筹取得,本次增持属个人行为。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

  1、2016年1月11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刘志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志廷先生、监事会主席刘志玉先生、董事杨晓云先生、独立董事余璇女士、总会计师姜华女士和董事会秘书何再权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告知函》,上述人员于2016年1月11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78,900股、合计增持金额为13,447,279.20元。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1月12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实施增持股份的公告》。

  2、2016年1月13日,公司接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广军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告知函》,胡广军先生于2016年1月12日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34,0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1月14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实施增持股份的公告》。

  3、2016年3月29日,公司接到总会计师姜华女士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告知函》:姜华女士于2016年3月28日,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6,400股;姜华女士合计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33,5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3月30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4、2016年4月15日,公司接到董事长黄万珍先生的《关于增持公司股票告知函》:黄万珍先生于2016年4月14日,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50,000股。具体详见公司2016年4月16日披露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

  截止2016年7月1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全部实施完毕。

  五、其他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6-095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高送转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公司拟以201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066,114,88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共计转增2,985,121,683股。

  ● 公司董事会关于高送转议案的审议结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高送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一、高送转议案的主要内容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上午以现场举手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股本规模,以及收购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犇宝”)100%股权实施完成后资本公积金余额充足等情况,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于公司上市二十周年之际,为回报广大投资者的多年来的坚守、支持与市场的认同,与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战略转型和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广军先生现场提议在本次董事会上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并现场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同意,与会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表决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为此,根据《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在征得全体与会董事同意后,公司在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上增加一项议案,即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以201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066,114,88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8股,共计转增2,985,121,683股。

  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将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通知。

  二、董事会审议高送转议案的情况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二)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2016年是公司上市二十周年。二十年来,公司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做大做强做优。

  2014年4月,公司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重新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战略,将公司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定位于海外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并按计划将现有资产逐步予以剥离。

  经过近两年的战略调整,公司产业转型已出现雏形,公司主业已从原来的房地产、建筑安装、电缆等传统产业转型至石油及天然气的勘探、开采及销售。

  公司产业转型目标明确、态度坚决。截至目前,公司原有传统产业已基本剥离完毕,战略转型已初步成型;以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方式收购浙江犇宝100%股权(收购金额22.1亿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21亿元)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主业,明确公司战略转型,公司正按计划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宁波鼎亮汇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财产份额,若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控制的油田2P储量将超过5亿桶,标志公司产业转型已彻底成功,进军油气资源领域,未来公司主业清晰、盈利模式和现金流稳定,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强。随着国际油价回归正轨以及油田开采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利润将得以大幅提升。

  此外,在确立石油勘探、开采及销售业务作为公司未来的重点发展方向的战略目标后,公司已开始着力打造一支由国内外石油行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的油田资产管理团队。在公司收购浙江犇宝后,该管理团队已逐步接手管理美国油田资产。未来,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员工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需要适时补充油田关键管理和技术人员。统一、专业和经验丰富的油田资产管理团队有利于公司提升运营管理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综上,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股本规模,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战略转型和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与公司未来的成长发展相匹配。

  2、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理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860,030,493.00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451,943,281.75元;2016年4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402号《关于核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084,394股(A股),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16)第4568号验资报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44,204,730.26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06,084,394元,出资溢价部分为人民币1,838,120,336.26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人民币1,066,114,88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4,285,408,999.83元,其中可以转增为股本的余额为4,269,585,714.04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经合理推算,本次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转增股本金额为2,985,121,683元,不会超过公司资本公积可分配范围。

  根据前述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模式等的分析,公司未来主营业清晰,发展战略明确,公司正在向能源生产商转变的业务格局逐渐清晰,公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本次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的转型发展战略,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提高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提升公司形象和实力,为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和转型升级创造良好的条件。本次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会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因此,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公司董事黄万珍先生、胡广军先生、杨晓云先生、余璇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在董事会表决通过高送转议案时均投赞成票,上述四名董事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高送转议案时投票同意该项议案。

  三、公司董事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审议高送转事项之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1、2015年7月10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承诺(2015年12月18日将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延期至2016年7月10日),据此,公司董事胡广军先生、杨晓云先生、余璇女士于2016年1月11和12日分别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其中胡广军先生34,000股、杨晓云先生34,000股、余璇女士27,300股,在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6个月内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动。

  2、2015年7月10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承诺(2015年12月18日将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延期至2016年7月10日),据此,公司董事黄万珍先生于2016年4月14日从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15万股,在此之前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3、公司董事韩汉先生、王东宁先生、张宝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6个月内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董事未来6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1、公司董事黄万珍先生、胡广军先生、杨晓云先生、余璇女士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承诺:在审议本次高送转预案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的公司股份。

  2、公司董事韩汉先生、王东宁先生、张宝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来六个月内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高送转提案存在可能被股东大会否决的重大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预案前的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通过高送转预案后的6个月内,公司不存在限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三)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66,114,887股增加至4,051,236,570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相关指标将相应摊薄。

  (四)董事会向广大投资者明确做出以下风险提示:高送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6-094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隆德开元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6,084,394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19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099,999,974.86元,扣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55,795,244.6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44,204,730.26元。

  2016年4月28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456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已使用6,000.00万元,当前余额为204,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规范性文件,公司与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就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烟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区支行、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于2016年5月16日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了公司本次需支付给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承销费用剩余款项25,650,000.00元之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期末余额为扣除公司置换前期垫付的中介机构费用34,350,000.00元后并实施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后的金额。截至本报告期末,合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金额为2,127,439.79元,支付的相关手续费用为911.50元。

  注2: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牟平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含因公司名称变更需重新办理7天通知存款的200,000,000.00元人民币。该笔7天通知存款于2016年6月30日返回募集资金专户,于2016年7月1日重新办理了7天通知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日披露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三、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金额60,157,720.88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使用金额25,650,000.00元,用自筹资金预先垫付34,507,720.88元。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为6,0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超过承诺投资金额6,000.00万元的157,720.88元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因此,本次公司置换前期垫付的中介机构费用合计34,350,000.00元。

  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公司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均对本交置换出具了专项意见,同意本次置换。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现金管理,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016年6月3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 年内有效,现金管理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及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行使决策权,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财通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19日和2016年6月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下转B5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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