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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7-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9版)

  2、武汉联投置业有限公司

  联投置业成立于2009年5月,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旅游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联投置业总资产434.41亿元,总负债416.69亿元,净资产17.72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0.35亿元,净利润2.79亿元。

  3、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花山投资成立于2009年2月,注册资本为18.26亿元。其经营范围为: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委托投资及资产管理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花山投资总资产137.67亿元,总负债59.26亿元,净资产78.41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万元,净利润-0.19亿元。

  4、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

  梓山湖投资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为3.00亿元。其经营范围为: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风险投资与委托投资;资产管理;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开发业务;旅游开发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梓山湖投资总资产26.70亿元,总负债23.77亿元,净资产2.93亿元;实现营业收入0.07亿元,净利润33.45万元。

  5、湖北省梧桐湖新区投资有限公司

  梧桐湖投资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为10.00亿元。其经营范围为:对基础设备、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限湖北省梧桐湖新区范围内);园区建设;旅游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对建设项目提供咨询和担保;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未设定前置许可的,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许可的项目,应当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梧桐湖投资总资产71.49亿元,总负债56.53亿元,净资产14.96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12亿元,净利润1.52亿元。

  6、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湖高新是1993年1月12日经武汉市体改委[1993]1号文批准,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现更名为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总公司(现更名为武汉市城市综合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庙山实业发展总公司、武汉市建银房地产开发公司、武汉市信托投资公司五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总股本为6,000万股,全部由发起人认购,并于1993年3月19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注册,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1998年1月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7]524号文批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3,600万股,股票代码600133。其经营范围为:高新技术产品、电力、新能源、环保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的销售;环保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科技工业园开发及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资质二级);针纺织品、百货、五金交电、计算机及配件、通信设备(专营除外)、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建筑及装饰材料零售兼批发;承接通信工程安装及设计;组织科技产品展示活动;仓储服务;发布路牌、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户外广告、广告设计制作;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咨询服务;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移交;各类工程项目的建设、运营、移交;各类工程项目施工的承包。(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2012年2月29日,东湖高新拟向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湖北路桥股权,交易完成后,东湖高新将持有湖北路桥100%股权,湖北路桥将成为东湖高新的全资子公司,按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湖北路桥将纳入东湖高新合并报表范围,湖北路桥的资产状况、盈利能力等将在东湖高新财务报告中得到更加真实、全面的展现。

  2012年9月24日,东湖高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40号),核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2年10月16日,湖北路桥取得了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20000000029178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湖北路桥的资产已变更登记至东湖高新名下,双方已完成了湖北路桥100%股权的过户事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湖北路桥成为东湖高新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东湖高新总资产164.21亿元,总负债145.00亿元,净资产19.21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1.98亿元,净利润1.59亿元。

  7、湖北省华中农业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农高投注册资本8.50亿元,发行人占股41.18%,自营业务以商业物流为主,经营范围为对基础设施、农产品基地建设及深加工、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房地产开发业务;旅游开发业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农高投总资产28.96亿元,总负债23.98亿元,净资产4.98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15亿元,净利润0.07亿元。

  8、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黄麦岭成立于1995年6月,注册资本87,320.87万元,经营范围:磷矿开采;化工产品(工业硫酸、氟硅酸钠、液体无水氨)(有效期至2017年9月7日止)、化肥(磷肥、复混肥)制造、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饮食、住宿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黄麦岭总资产20.73亿元,总负债11.04亿元,净资产9.69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63亿元,净利润0.20亿元。

  (三)发行人主要参股子公司情况

  1、湖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城际是于2009年4月由联铁投与武汉铁路局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219.90亿元,发行人持股50%。其经营范围为:城际铁路的工程建设和客货运输项目筹建及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该公司为城铁建设项目公司,目前已有3条铁路通车。

  2015年12月31日,湖北城际总资产405.70亿元,总负债209.97亿元,净资产195.73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8亿元,净利润-14.14亿元。净利润为负系该公司3条铁路已经通车,大量利息支出费用化,导致亏损。

  2、武汉联投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投万科地产成立于2010年6月1日,注册资本2.00亿元,发行人持股50%。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物业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联投万科地产为花山万科、唐家墩项目的项目公司,该项目目前尚处于开发期。

  2015年12月31日,联投万科地产总资产83.25亿元,总负债72.11亿元,净资产11.14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87亿元,净利润0.34亿元。

  3、武汉生态城碧桂园投资有限公司

  碧桂园投资成立于2009年12月4日,注册资本5.00亿元,发行人出资22,500.00万元,持股比例45%。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的研发、咨询、技术服务;物业服务;酒店管理(不含餐饮经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2015年12月31日,碧桂园投资总资产27.09亿元,总负债15.65亿元,净资产11.44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9.67亿元,净利润3.95亿元。

  4、武汉碧桂园联发投资有限公司

  碧桂园联发投成立于2011年1月21日,注册资本2.00亿元,发行人出资9,600.00万元,持股比例48%。其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的研制、开发及相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管理。碧桂园联发投所开发的“武汉碧桂园三期峰景北项目”正处于开发期。

  2015年12月31日,碧桂园联发投总资产6.08亿元,总负债3.92亿元,净资产2.16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1亿元,净利润0.05亿元。

  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成立于2000年3月,注册资本46.62亿元,发行人出资3.06亿元,持股比例11.14%。其经营范围为: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与期限内经营);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及期限内经营)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天风证券总资产385.12亿元,总负债255.38亿元,净资产129.74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2.24亿元,净利润10.01亿元。

  6、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江财保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发改[2011]1805号文件批准,于2011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12亿元,发行人出资1.68亿元,持股比例14%。营业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保险业务。

  2015年12月31日,长江财保总资产21.53亿元,总负债7.02亿元,净资产14.51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3亿元,净利润0.22亿元。

  7、武汉软件新城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软件是由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湖高新与亿达集团旗下的国内商务园区运营管理专家DLSP(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新型生态科技创新区。该公司于2012年5月15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为4亿元人民币,其中大连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占股50%,联投集团占股25%,东湖高新占股25%,经营范围主要涵盖软件新城的投资、规划、开发、管理和物业租赁;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与维修、房地产中介服务;经营停车场;软件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软件企业的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及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通讯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咨询等。(上述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2015年12月31日,武汉软件总资产28.10亿元,总负债23.92亿元,净资产4.18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17亿元,净利润-0.21亿元。净利润为负系开发项目尚在建设期,前期费用投入导致暂时亏损。

  8、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海吉星成立于2011年8月1日,现注册资本3.00亿元,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20亿元,持股比例40%。公司经营范围:农产品加工、物流配送;网上农产品交易服务平台;农产品检测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 货运运输代理,仓储(危险品除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报关报检代理服务,商业信息咨询服务,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5年12月31日,海吉星总资产8.79亿元,总负债5.85亿元,净资产2.94亿元;201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亿元,净利润-0.03亿元。净利润为负的主要原因为海吉星未开展经营活动,管理公司产生费用。

  七、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简介

  联投控股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享有公司出资额为147,333.92万元,所占公司股权比例为34.04%,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湖北省联投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红云

  设立时间:2013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310,000.00万元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对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它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自有资产管理业务及资本运作;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性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要行政许可经营的除外)

  2、控股股东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联投控股总资产为1,390.19亿元,负债为1,064.5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25.68亿元,经营收入为107.37亿元,净利润为3.37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3、控股股东所持发行人股权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联投控股所持公司的股权未予质押,不存在针对该等股份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侵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湖北省国资委持有联投控股100%股权,因此湖北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

  八、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

  注: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部分高管无固定的任职期限,故无任职终止日期。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公司董事

  李红云先生,生于1962年9月,湖南临湘人,博士、高级工程师。1985年7月至1987年4月,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工程师;1987年4月至1990年8月,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水工室代主任;1990年8月至1993年4月,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兼水工室主任;1993年4月到1997年12月,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副所长、代所长、所长;1997年12月至1999年12月,湖北省水利厅副总工程师、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所长;1999年12月至2001年7月,湖北省水利厅副总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06年3月,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6年3月至2006年4月,随州市委副书记;2006年4月至2006年6月,随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2006年8月至2008年5月,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年5月至2008年9月,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筹备组办公室主任;2008年8月2009年8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委员,2013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书记。

  刘行念先生,生于1964年12月,湖北武汉人,硕士研究生。1986年7月至1988年9月在湖北省肿瘤医院工作;1988年9月至1991年7月在同济医科大学进行硕士研究生学习;1991年7月至1992年10月任东湖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处副主任科员;1992年10月至1997年5月任关南工业园建设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1997年5月至1998年6月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1998年6月至2001年12月任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01年12月至2002年4月任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局长;2002年4月任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委员;2007年4月任武汉市政府副秘书长;2008年8月至2009年10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1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

  白勇先生,生于1971年11月,湖北枝城人,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2007年5月至2008年5月,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兼湖北芭蕉河水电公司董事长;2008年5月至2010年3月,任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任清江水电开发公司执行董事、法人代表;2010年3月至2011年2月,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2月,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主任;2011年1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公司董事。

  张放先生,生于1969年9月,湖北通山人,博士。1992年7月至1994年9月任武汉塑料工业公司员工;1997年9月至1999年3月任武烟集团销售公司营销员;1999年4月至2001年3月任武烟集团销售公司营销策划部主任;2001年4月至2004年3月任武烟集团销售公司副经理;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任武烟集团营销总部客服部部长兼市场部部长;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任武烟技术中心品牌部部长、品牌文化研究所所长、湖北中烟黄鹤楼学院常务副院长;2008年1月起,任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红金龙(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法人代表。其中,2008年9月起,兼任武汉市黄鹤楼科技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9月起,任武汉市黄鹤楼科技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2011年1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公司董事。

  宋领先生,生于1965年4月,陕西西安人,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1985年6月参加工作,历任葛洲坝易普力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葛洲坝易普力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葛洲坝易普力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3年11月至今兼任发行人公司董事。

  马小援先生,生于1951年5月,上海市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68年2月参加工作,曾任武汉市江岸区委党校副处级教员、党委副书记;江岸区委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江岸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江岸区委副书记;武汉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武汉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市委保密办主任,市保密局局长;武汉市委副秘书长、市委保密办主任、市保密局局长、武汉市纪委委员;黄陂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现任中共武汉市委委员,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湖北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湖北省第十届政协委员、武汉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2011年1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公司董事。

  朱永红先生,生于1969年1月,湖北仙桃人,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武汉市蔡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蔡甸区招商局局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战略研究室主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兼计划财务部部长,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14年1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公司董事。

  蔡玮先生,生于1959年1月,广东澄海人,中共党员,工学学士。1982年1月进入第二汽车制造厂(1992年11月更名为东风汽车公司)工作,历任第二汽车制造厂化油器厂产品科技术员、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1996年3月至1997年5月任东风汽车公司化油器副厂长,1997年5月至1998年10月任东风汽车公司化油器公司副总经理,其间1997年12月至1998年10月兼任总工程师;1998年10月至2000年8月任东风活塞轴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8月至2001年11月任东风汽车公司零部件事业部副总经理兼东风活塞轴瓦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其间2001年3月至2001年11月不再兼任东风活塞轴瓦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2003年7月任东风汽车公司零部件事业部总经理、党委书记;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任东风汽车公司规划部部长;2005年10月起任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06年10月起任东风汽车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12月起兼任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东风汽车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11年1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公司董事。

  丁振国先生,生于1960年7月,湖北仙桃人,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共党员。现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历任湖北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农业处处长,经济建设处处长等职务。2012年10月8日召开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丁振国为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伍晓峰先生,生于1971年10月,广东兴宁人,大学本科毕业,工学学士,研究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〇六六基地设计所质量技术处副处长、处长;〇六六基地设计所科研生产处处长、〇六六基地设计所副所长,党委委员;航天科工四院九部主任、党委委员、武汉锐科光纤激光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航天科工四院院长助理、武汉光谷航天三江激光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临时党委书记。2015年6月至今兼任发行人公司董事。

  2、公司监事

  牟秉夔先生,生于1963年12月,湖北利川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鄂西州委组织部干部科干事;省委组织部综合干部处、党政干部处干事、副科级干事、正科级干事;省委企业工委干部部副部长、调研员;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调研员、处长,现任湖北省国有企业第一监事会主席。2015年1月兼任发行人公司监事。

  张忠胜先生,生于1969年8月,湖北麻城人,硕士研究生。1987年10月入伍任战士,1990年9月至1992年8月任空军勤务学院军队财务管理系学员,1992年9月至1996年8月历任空降兵某团排长、财务助理员、副连长、连长,1996年8月至2004年3月历任空降兵某军机关司令部参谋、空降引导队副队长,装备部助理员、空降兵伞厂副厂长、计划财务处副处长,2004年4月至2006年12月任空降兵某师装备部副部长。2006年12月任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2008年9月至今任湖北省国有企业第四监事会专职监事,2013年7月至今兼任联投集团公司监事会专职监事。

  岳建强先生,生于1962年8月,山东人,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1982年8月至1996年6月任武汉市财政局主任科员,1996年6月至2001年12月任武汉市会计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01年12月至2005年5月任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5月至2005年7月任武汉正信产业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3月至2007年2月任武汉科技创新投资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10年9月任武汉长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0年9月至今任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1年1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公司监事。

  蒋曲先生,生于1966年,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同时兼任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历任湖北省财政金融贸易办公室秘书处科员、副主任科员,湖北省经贸委市场流通处主任科员,湖北省经贸委培训处副处长,湖北省国资委企业改组处副处长,企业托管中心主任等职务,2011年1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公司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刘行念先生,简历参见本节公司董事简历中刘行念先生部分。

  副总经理:丁振国先生,简历参见本节公司董事简历中丁振国先生部分。

  纪委书记:马国其先生,生于1961年6月,湖北赤壁人,中共党员,硕士。1976年12月至1986年2月,军队服役,历任战士、放映组长、军校学员、武汉军区政治部群联部干事;1986年2月至1992年8月,省统计局政治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2年8月至1994年12月,省委大中型企业工委宣教处科级干事;1994年12月至1995年5月,省委大中型企业工委宣教处副处长;其间:1993年9月至1995年6月,武汉大学哲学专业哲学硕士;1995年5月至2000年3月,省经贸委宣传处副处长、组织处副处长;2000年3月至2001年9月,省委企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2001年9月至2004年3月,省委企业工委组织部调研员;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省国资委党建工作处调研员;2005年3月至2007年10月,省国资委信访办主任(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在三峡总公司挂职,任长江电力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副经理、三峡水力发电厂党委委员、厂长助理);2007年10月至2008年11月,省国资委机关党办调研员(牵头)、信访办主任;2008年11月至2010年7月,省国资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009年3月至9月兼任省直机关脱钩企业托管中心党委书记)、信访办主任(主持企业维稳处工作);2010年7月,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祝向军先生,生于1965年2月,湖北武汉人,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5年7月至1988年9月在中南财经大学工作;1988年9月至1991年6月在华中师范大学攻读硕士学位;1991年6月至2000年6月在湖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工作,历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宜昌管理处副主任,副局长;2000年6月至11月任湖北金路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副部长。2000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董事长、党委书记。2010年8月任湖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年1月,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周均清先生,生于1972年8月,湖北随州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士。曾任湖北省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兼党组书记、随州市人民政府科技副市长(挂职)、政府党组成员。现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武汉联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0月,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副总经理:李军先生,生于1971年11月,湖北洪湖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农经系农业经济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共党员。1991年7至2000年8月在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所工作,历任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副总会计师、副所长(其间:1998年1月至1999年1月及1999年10月至2000年8月借调省水利厅计财处),2000年8月至2004年8月任湖北省水政监察总队、省水利规费征收总站水政监察员(其间:2001年4月兼任水利基金征集室主任);2004年8月至2010年3月任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副处长、处长,2010年3月至2010年9月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财务处调研员(其间:自2008年5月借调至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筹备组,任财务部部长,2010年5月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2010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部长,2012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部部长,2013年11月至今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2014年1月至今任湖北长江联投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总经理:刘光辉先生,生于1968年8月,湖北随州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随县县委副书记、随州市炎帝神农故里风景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湖北省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任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5年5月至今任湖北梓山湖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湖北联投大悟高铁生态新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

  (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股权和债券的情形。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介绍

  自成立以来,公司一直作为武汉城市圈交通领域的综合性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主体,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以及其他政策性建设项目的投资;委托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土地开发及整理;园区建设;风险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工程施工与设计;商贸(不含许可经营项目)、仓储(不含危化品)物流(不含道路运输)业务;对项目的评估、咨询和担保业务(融资性担保业务除外);国际技术、经济合作业务。

  (二)公司主要业务及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注:

  1、表中2013-2015年的数据来源于审计报告。

  2、从2012年底起,工程建设、科技园区、环保科技收入全部来自发行人下属上市子公司东湖高新。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毛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毛利率情况如下:

  ■

  注:在公司财务核算中,土地代征业务收入是以净额列示,故此处毛利率为100%。

  (三)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工程建设

  发行人工程建设业务主要由三级子公司湖北路桥承担。湖北路桥是一家集高速公路建设、施工、管理、投资于一体的大中型企业集团,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遂道、市政一级资质及各类公路养护资质,承建各等级公路、大型桥梁及施工技术接近的大型土木工程建设和投资项目。

  目前,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多数是政府出资、银行贷款,由项目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建设方将工程项目分割成多个工程合同段进行招标,湖北路桥在投标并中标后对中标标段设立项目部,由项目部负责项目建设施工及施工管理,根据项目建设方拟定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进度并组织施工,建设方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

  从具体业务模式来看,湖北路桥工程项目可分为传统、市政总承包和BT(建设—移交)模式三类,未来,其将在传统业务模式的基础上,通过市政总承包和BT等运作模式,开拓新的市场,预计相应的合同份额会相应上升。

  湖北路桥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为:已完成工作的测量(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公司业务主要分为普通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业务(传统业务)、市政总承包项目和BT项目业务,公司通过参加工程招投标竞标取得工程施工项目(上级主管单位的项目也须通过招标完成),并通过市场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材料供应商,控制原材料质量及价格。湖北路桥的主要业务承揽及经营流程如图所示:

  2、商品销售

  发行人贸易经营及商品销售业务主要由下属子公司联投商贸负责经营,2012年8月,发行人原二级子公司通世达公司并入联投商贸,成为联投商贸的子公司,联投商贸商品销售业务主要由湖北通世达公司开展。

  通世达公司主要从事沥青销售业务,有近20年沥青销售历史,作为国资背景企业,与各地公路系统有较强联系,并通过投资参股或控股的形式构建了较为成熟的沥青物流、储存和销售网络,先后为京珠高速公路湖北段、孝襄、十漫、随岳中、三峡翻坝高速公路、神龙架旅游公路和天仙一级公路等项目供应沥青,在省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通世达公司经营模式可分为两种:一是直供模式,即由下游沥青油站提出需求,通世达公司向上游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等大型炼油企业采购沥青,下游自赴上游提货,此种方式由通世达公司垫付采购资金,下游在收货后3-4个月内付清货款,垫资期间利息由下游支付,以销定购,风险可控;二是自存自销模式,即通世达公司预付款自购沥青,储存销售,此种方式下通世达公司需自垫资金采购、自提货物。该模式一般用于沥青冬储销售,因沥青销售存在较强季节性,一般夏、秋两季为沥青消费旺季,12月至次年4月为冬储期,此时沥青价格较旺季低500-1,000元/吨。因此,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沥青贸易企业一般会在冬储期集中采购沥青,并在旺季逐步销售已实现较大盈利。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来自于商品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61亿元、7.68亿元、7.87亿元、0.48亿元;营业毛利润分别为0.63亿元、0.52亿元、0.41亿元、0.03亿元。

  3、土地代征

  发行人立足于城市圈内重点区域展开城市综合开发业务,并依托城际铁路沿线站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通过设立项目公司,参与市政配套设施的建设等工作。发行人土地代征业务由发行人子公司花山投资、梧桐湖投资、梓山湖投资、农高投、小池滨江投资等负责。

  土地代征,即由政府委托开发主体按照城市规划功能、竖向标高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等要求,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城市国有土地(毛地)或乡村集体土地(生地)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该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达到“三通一平” 或“五通一平”的建设条件(熟地),再由政府通过土地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拍挂”流程,对土地进行有偿出让。整个交易过程是由当地政府的土地部门作为主体与摘牌主体进行交易,各摘牌购买土地主体不具有指向性和排他性。政府通过土地出让金的分配来补偿开发主体的支出,并进行利润分配。

  发行人土地代征业务的运营模式是,区域开发所在地的土地储备机构受政府委托对土地进行收储后,由发行人旗下新城公司投入资金进行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再由政府进行土地的招拍挂以获得土地出让收入。具体来说,按照新城公司与当地政府达成的协议,由新城公司对新城规划范围内的经营性土地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此过程中,为使储备土地达到熟地条件而进行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部分计入“存货”科目中。待地方政府作为土地交易主体将土地出让后,相关部门支付给新城公司基础设施等建设投入及有关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来自于土地代征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0.85亿元、2.02亿元、2.07亿元、0元;营业毛利润分别为0.85亿元、2.02亿元、2.07亿元、0元。

  4、房地产开发

  发行人房地产开发业务由下属子公司联投置业和联投地产负责运营,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旅游开发等。

  房地产行业典型的生产流程分为:前期规划、立项、取得土地、设计规划、工程施工、竣工验收、销售。开发中涉及政府部门和合作单位纷繁复杂,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和协调能力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

  发行人房地产项目实施方面,由发行人子公司联投置业、联投地产以土地出资方式与碧桂园、万科等房地产开发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由碧桂园、万科等房地产开发公司控股经营,项目公司负责项目融资、建设和营运等,发行人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仅按照股权占比收取投资收益。其中:生态城碧桂园项目由联投地产与碧桂园集团公司合资成立武汉生态城碧桂园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开发经营,注册资金5.00亿元,联投地产占股45%,碧桂园集团公司占股55%;唐家墩项目由联投地产与武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出资1.00亿元,成立武汉联投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金2.00亿元,双方各占股50%,公司由武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经营;花山万科项目由联投地产与武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各出资0.75亿元,成立武汉联投万科生态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亿元,双方各占股50%,公司由武汉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经营;江夏CBD项目由联投置业单独投资开发,为商业地产项目,占地面积9.69万方,总建筑面积52.94万方,于2012年10月开工,预计将在2018年初竣工,项目紧邻江夏政府、中心医院、主题公园,建成之后将成为武昌南功能最全、规模最大的新城市综合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来自于房地产开发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28亿元、11.56亿元、20.20亿元、12.37亿元;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00亿元、3.14亿元、5.26亿元、4.83亿元。

  5、科技园区

  发行人科技工业园区建设主要由上市子公司东湖高新进行建设和管理。东湖高新是于1993年1月12日,经武汉市体改委[1993]1号文批准,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直属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总公司等五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历经多次股权变更,现东湖高新已由发行人控股,东湖高新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无隶属关系。

  成立初期,东湖高新即代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承担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招商引资、物业管理等全过程开发任务。发行人成功控股以后,东湖高新紧紧围绕“城市运营商”的定位,结合“中部崛起战略”和“两型社会”建设目标,正从单一项目开发模式进入到高端的城市综合运营模式,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成为集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环保产业三大业务为一体的城市运营商和环保产业运营商,逐步发展成为湖北省武汉市城市圈“两型社会”试验区、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的载体,逐步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两型社会”城市运营模式,不断增强东湖高新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物业销售的盈利模式为:东湖高新产业园所销售物业的土地类型为“工业”或“商服”用地,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开发间接费。主体产业园开发部分,公司全部以购置土地开发后销售获利。东湖高新主体产业园区开发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拿地成本较低,开发成本以建筑安装和基础设施费为主,整个园区内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园区内的道路及排水、供水、供电、园区绿化和其他基础设施等,由发行人自行承担建设,发行人通过销售工业物业获得回报。而客户主要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企事业单位。例如湖北光谷以光电产业为龙头,生物、机电等产业并举,这个产业格局在发行人开发建设的“国际企业中心”项目体现的十分明显,园区内,通讯、光电、生物、环保类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0%,其余为高科技企业配套的设计、咨询、广告包装、进出口贸易等企业,形成了与光谷大产业配套的完整链条。

  园区物业租赁的盈利模式为:近年来东湖高新逐渐调整前期单纯园区销售的盈利模式,实施了由“单一园区开发建设商”向“园区开发建设及产业运营商”的重要战略转型。通过主题产业招商,引进龙头企业,形成产业聚集效应。其中:“武汉软件新城1期”为公司首个大型持有型物业,主要以收取园区租赁收入为盈利模式,签订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租金一般按季度收取,履约保证金与首付款一起收取,现已入驻IBM、阳狮集团、飞利浦等500强企业,目前招商进展顺利。

  6、环保科技

  发行人脱硫业务由子公司东湖高新进行经营、管理。东湖高新作为国家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领导小组成员,是国内由第三方投资、运营、维护“脱硫岛”规模最大、占有率最高的企业之一,凭借自身拥有的核心技术、从业经历、管理水平、融资能力等核心竞争力,进行系统投资,生产运行,不断复制,在确保稳定盈利的同时,为电厂提供专业脱硫服务,使电厂专注发电、降低成本、减少风险,并为国家环保事业做出贡献,实现三方共赢。

  烟气脱硫运作模式是为火电厂配套建设烟气脱硫设备及维护服务,简称为BOOM模式(Build-Operate-Own-Maintain,建设-运行-拥有-维护),即在与火电厂同寿命的经营期限内,火电厂将国家出台的0.015元/KWH的单位脱硫电价补贴以合同形式特许给专业化脱硫公司,由专业化脱硫公司以烟气脱硫技术、人力资源优势和管理经验为基础,凭借自有资金及通畅的融资渠道,承担脱硫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及日常管理,并完成脱硫任务,按脱硫电量和单位脱硫电价补贴收取脱硫电价,取得相应的脱硫收入,承担相关责任。

  7、收费高速公路

  发行人的收费高速公路业务由全资子公司联交投管理运营。联交投是高速公路营运网络的投资建设主体,具有丰富的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和营运管理经验。

  高速公路业务包括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收取通行费,以及道路综合监控、维护保养等。联交投主要从事武汉市通往周边省市高速公路的投资、建设、收费、运营和管理,盈利主要来源于所辖高速公路通行费分配收入。联交投运营的高速公路全部是武汉“1+8”城市圈内重要快速通道,通行率很高,通行车次较多。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来自于收费高速公路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73亿元、1.42亿元、1.73亿元、0.50亿元;营业毛利润分别为1.78亿元、0.03亿元、0.39亿元、0.20亿元。

  8、化工产品

  发行人化工产品业务主要通过旗下全资子公司联投矿业及黄麦岭运营。发行人着眼于省域内的重要稀有矿种,立足磷矿资源,重点开展地质勘查、矿山开发与利用、矿产资源深加工和资源整合工作。

  联投矿业主要从事矿产资源的投资、勘查、开采、销售及资产管理等业务,目前已完成位于湖北省保康县的“湖北省宜昌磷矿北部整装勘查竹园沟-下坪勘查区普查项目”,工作面积为14.41平方公里,具体磷矿产品并未开展销售;黄麦岭拥有磷矿9,000万吨、硫铁矿8,499万吨、铁矿1,711万吨,具有硫铁矿(铁矿)125万吨/年、选矿145万吨/年的开采能力,其硫酸、磷酸、合成氨、磷酸二铵、复合肥等年生产能力分别为47万吨、15万吨、8万吨、30万吨和15万吨。

  9、城际铁路投资

  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项目是发行人作为湖北省级政府控股的大型国有企业,代表省政府出资,与铁道部共同参与投资建设城际铁路任务,该业务由发行人子公司联铁投经营。

  武汉城际铁路项目是我国首批省部合作投资共建的铁路项目。该项目采取部省合资、省市共建的投资模式,即发行人作为湖北省政府直属的大型国有企业,代表省方出资,其作为控股股东,联合城际铁路沿线各地市州政府,发起设立子公司联铁投作为参股方与铁道部(由武汉铁路局作为代表)按照50%:50%的出资比例共同参与城际铁路的投资建设。具体项目公司落实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铁路项目融资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在铁道部的统一指令和安排下,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铁路投入运营后,发行人通过参与分红实现投资收益。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发行人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众环审字(2014)0102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5)01034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众环审字(2016)01044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行人2016年1-3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投资者如需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状况,请参阅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3月的财务报告,以上报告已刊登于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期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一)2013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3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有90家,较上年末新增武汉联投林院居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鸿信长山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联投驿山置业有限公司、武汉联投时代房地产有限公司、联投置业(咸宁)有限公司、联投置业(黄冈)有限公司、湖北联投保康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联投小池滨江新城投资有限公司、湖北驿山书法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联投大悟高铁生态新区投资有限公司、鄂州滨湖地产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北桥盛兴业工贸有限公司、武汉恒通三环北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6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义马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原全资子公司义马环保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不再作为集团下子公司。

  发行人2013年合并范围情况如下:

  ■

  (二)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年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14家,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有24家,较上年末新增武汉联投鸿雁投资有限公司、联投置业(京山)有限公司、联投置业(荆州)有限公司、联投置业黄梅有限公司,湖北联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市鑫农置业有限公司、海南琼台基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湖北联投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湖北鄂州梁子湖生态文明建设有限公司、湖北联和有机农业有限公司、湖北联途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湖北联净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湖北联洪置业有限公司、湖北中诚胜海置业有限公司、咸宁香城泉都大酒店有限公司、湖北乔治重工锻造有限公司、湖北省黄麦岭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孝感金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金牛矿业有限公司、湖北银光石膏有限公司、荆州市太湖新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鸿淞华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葛店投资有限公司、长沙珞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武汉联投鼎成置业有限公司与湖北豪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将鼎成置业持有武汉联投伟盛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豪信投资。武汉联投伟盛置业有限公司不再作为集团下子公司。

  发行人2014年合并范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2015年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5年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的子公司共计146家。

  2015年,子公司联投置业与孙公司湖北通世达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湖北通世达持有的湖北联投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投新材料)的50%股权转让给联投置业,因联投置业与联投新材料原股东在受让通世达50%股时已达成协议对联投新材料实施控制,故以2015年5月31日为购买日,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有32家,湖北省联合体育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武汉锦联房地产有限公司、海南联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东联地产有限公司、湖北小港投资有限公司、湖北联投月山湖房地产有限公司、湖北联雨置业有限公司、湖北府前地产有限公司、湖北环湖地产有限公司、湖北骊岛地产有限公司、湖北迎宾地产有限公司、湖北高山湖投资有限公司、湖北广家洲投资有限公司、湖北疏港投资有限公司、湖北联开地产有限公司、湖北梓山湖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荆州市金楚地置业有限公司、湖北山水乡愁旅游投资有限公司、鄂州三特梁子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联投蕲春投资有限公司、联投(恩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恩施联恩金龙置业有限公司、湖北梁子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楚天云有限公司、武汉花山生态新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武汉诚楚宏工程施工有限公司、湖北万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文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肥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湖北高新荆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5年,武汉联合发展港口有限公司,武汉联投双湖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已转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发行人2015年合并范围情况如下:

  ■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应付账款周转率=营业成本/应付账款平均余额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利息支出/应付利息支出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状况,经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并经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经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及公司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报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申报发行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申报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总金额不超过20亿元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的相关事宜。”

  在上述决议框架下,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额用于偿还发行人的金融机构借款。本次债券的发行将可以有效降低发行人的融资成本、优化其债务结构,并在提高公司资金运用效率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偿还的金融机构借款明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综合考虑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借款成本、预计还款时间,综合制定具体的还款计划。

  因本次债券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公司将根据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还会对具体偿还计划再进行调整。

  经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董事会决议以及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在上述决议框架下,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额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待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均未纳入地方政府债务,且均未用于公益性项目。公司已出具《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政府债务的承诺》以及《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承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且不用于公益性项目,同时本次公司债券亦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

  (三)募集资金监管机制

  发行人已出具《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不涉及新增政府债务的承诺》以及《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承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不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且不用于公益性项目,同时本次公司债券亦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负有救助责任的债务)。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已设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保障募集资金合规使用,并提前归集本期债券本息,保证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发行人将与监管银行及受托管理人订立监管协议。同时,发行人将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核准的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安排。在使用过程中,发行人将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对资金集中管理,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并确保资金的有效运用。

  发行人已与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以保障投资者权益,并切实防范偿债风险。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已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设立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保障募集资金合规使用,并提前归集本次债券本息,保证本次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专项账户账号为70160157870000210。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发行人将与监管银行及受托管理人订立监管协议。同时,发行人将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核准的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安排。在使用过程中,发行人将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对资金集中管理,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的支付、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并确保资金的有效运用。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发行人已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事务年度报告中应披露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相关内容。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

  (一)发行公司债券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6年3月31日;

  2、假设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亿元,即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3、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20亿元计入2016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本次债券募集资金20亿元,拟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如本次债券全部发行完成且如前述计划运用募集资金,以本公司2016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数据为测算基础,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保持不变。

  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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