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6-047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华实业”)减持股份的通知。欧华实业于2016年7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93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3%;本次减持后,欧华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127,003,61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6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注:自公司股票于2008年5月6日上市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披露的减持情况以外,控股股东还于2014年7月18日至22日减持公司股票600万股,减持比例占当时总股本的2.74%,详见2014年7月2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截止本报告日,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回购注销及期权行权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93%,控股股东累计减持比例为5%,具体请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所持有的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于 2011 年 5 月 6 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2)自2014年7月18日减持之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该承诺已于2015年1月18日到期,已实际履行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和规定,没有任何违规行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2、公司控股股东欧华实业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至未来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将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3、2016年1月5日,因我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6]1号),详见我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 我公司收到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满六个月,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4、本次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本次减持完成后,欧华实业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欧华实业有限公司减持股票告知书 2、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2016-048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调整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期权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董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详见2016年7月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期权行权价格由10.08元/股调整为10.06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3.92元/股调整为23.90元/股。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