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6年7月18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603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27日15:00—2016年7月28日15:00;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②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15:00—2016年7月28日15:00。

  5、股权登记日时间:2016年7月25日(星期一)。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四楼会议室

  8、参加会议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7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发行方式

  2-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2-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5、债券期限

  2-6、债券利率

  2-7、还本付息方式

  2-8、担保事项

  2-9、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2-10、募集资金用途

  2-11、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

  2-12、偿债保障措施

  2-13、承销方式

  2-14、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债券发行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2016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规定,对影响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 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6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内容。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方式请注明“证券部”收。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国际A座十一楼1103室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30031

  联系人:田峰

  电 话:0551-62661906

  传 真:0551-62661906

  会务事项咨询:联系人:田峰;联系电话:0551-62661906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36220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4)输入委托股数,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进行统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

  注:对于总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审议事项表达相同意见的 一次性表决,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 案进行表决,2.01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1、2.02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以此类推。

  (2)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3)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2083225/82083226/82083227。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办法: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下午15:00至2016年7月2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签署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何一栏内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603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6年7月11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控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兴泰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公司控股股东兴泰控股提名的董事秦震先生回避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他8名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4、该议案得到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兴泰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九狮桥45号

  注册资本:2,000,000,000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程儒林

  经营范围: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以及从事企业策划、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公司理财、产业投资以及经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兴泰控股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本决议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前。

  3、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借款利率:年利率不超过6%。

  5、担保措施:无担保。

  6、借款的发放和偿还: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资金缺口情况,随时向兴泰控股借款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借款利率不超过6%,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15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涉及同业竞争等其他事项。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短期流动资金缺口,相比其他融资方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短期流动资金压力,取得大股东对公司的积极支持。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2016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借款利率不超过6%,是综合考虑了公司2015年度的融资成本和外部金融机构的报价的基础上再结合未来12个月融资的难度和融资成本趋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秦震先生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6031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2016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2016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关于 2016 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已于2016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编号2016010)和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16021)审议通过。

  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28日通过拍卖方式取得肥西[2016]6号地块(公告编号2016020)、2016年6月29日通过拍卖方式取得瑶海区E1606号地块(公告编号2016027),鉴于上述项目开发投入较大,拟对原《2016年度银行借款计划》做出如下调整:

  一、原议案中“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银行借款”修改至 “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银行借款”。

  二、原议案中“授权董事长办理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相关借款事宜”修改至 “授权董事长办理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相关借款事宜”。

  修改后的《2016年度银行借款计划》如下: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前,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累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银行借款,授权董事长办理在上述额度内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相关借款事宜。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6030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尚需提请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二、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本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到期一次还本;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九)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十一)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偿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三)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十四)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为确保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六)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确定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使用金额;

  (八)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条件,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6029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18时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16年7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培飞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 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到期一次还本;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偿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尚需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债券发行预案>的议案》。

  《债券发行预案》全文于 2016 年 7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六)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确定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使用金额;

  (八)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改2016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关于修改2016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16年7月13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16年7月13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6028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15时30分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经于2016年7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具备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且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六)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到期一次还本;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九)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调整债务结构、偿还公司银行贷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及规模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一)公司债券的交易流通

  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如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须采取相应措施以保障偿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三)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十四)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尚需经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债券发行预案>的议案》。

  《债券发行预案》全文于 2016 年 7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或赎回条款、确定担保相关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上市地点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三)决定并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发行、上市、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六)如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确定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使用金额;

  (八)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九)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修改2016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议案》;

  《关于修改2016年度银行借款计划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16年7月13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全文登载于2016年7月13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详见 2016 年 7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全文登载于2016年7月13日出版的《证券时报》上,并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2版)
   第A002版:综 合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机 构
   第A005版:机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市 场
   第A009版:基 金
   第A010版:专 版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3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