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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广州友谊     公告编号:2016-053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7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房向前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

  2016年7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目前持有公司279,399,1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56%)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关兼职问题的最新精神,张招兴、朱春秀暂不适合兼任公司董事,须更换部分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越秀集团重新提名,增补谭思马、王恕慧、李锋、欧俊明和杨春林5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春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基于上述,公司决定取消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调整后)》

  根据公司股东越秀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增加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越秀集团重新提名增补谭思马、王恕慧、李锋、欧俊明和杨春林5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春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相关简历详见附件。董事候选人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

  该项议案审议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推选谭思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二)推选王恕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推选李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四)推选欧俊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五)推选杨春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4位独立董事王帆先生、汤胜先生、刘涛先生、陈海权先生就本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期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3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谭思马先生简历

  谭思马,196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职称。曾任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管理部副经理、广州越银财务发展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谭思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王恕慧先生简历

  王恕慧,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职称。曾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发行咨询部业务经理、研究拓展部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经理、发展部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越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越秀金融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香港越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创兴银行有限公司董事,香港越秀证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恕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三、李锋先生简历

  李锋,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广州明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机要室主任,广州开发区建设开发总公司副科长,广州亚美聚酯有限公司部门主任,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副经理、监察稽核室总经理助理,广州越秀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越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资本运营官、资本经营部总经理、客户资源管理与协同部总经理,创兴银行有限公司非常务董事、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越秀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李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四、欧俊明先生简历

  欧俊明,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审计师、会计师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资格,国际内部审计师资格。曾任广东省审计厅直属分局科员、外资审计处科员,广东省华粤会计师事务所业务三部经理,越秀(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室经理、总经理助理,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室副总经理,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室总经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财务部总经理、信息中心总经理,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越秀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越秀证券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欧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五、杨春林先生简历

  杨春林,1956年2月出生,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曾任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干部,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分行工业信贷处副处长、处长,中国工商银行辽宁省朝阳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行长,中国工商银行内审广州分局局长,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资深专家。2016年3月至今,退休。

  杨春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春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杨春林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截止至公告日,杨春林先生的独立董事资格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广州友谊 公告编号:2016-054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并取消部分议案暨延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增加《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调整后)》的提案。

  2.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2016年7月15日延期至2016年7月21日。

  3. 除前述议案及召开时间变更外,其余事项不变。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

  经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原定于2016年7月15日下午2:30时召开现场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关于广州证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等4项议案。现就增加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取消部分议案以及延期召开会议等事项说明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说明

  公司于2016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提名,增补张招兴、朱春秀、谭思马、王恕慧和杨春林5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春林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2016年7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广州越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集团”)(目前持有公司279,399,16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56%)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增加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提案》。根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关兼职问题的最新精神,张招兴、朱春秀暂不适合兼任公司董事,须更换部分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经越秀集团重新提名,增补谭思马、王恕慧、李锋、欧俊明和杨春林5人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杨春林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确认,越秀集团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上述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取消部分议案的说明

  鉴于经公司股东越秀集团提名增补的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发生调整,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取消原提交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延期召开的说明

  鉴于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议案,为便于广大股东全面了解相关提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由2016年7月15日延期至2016年7月21日,此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其他事项

  除上述变动的说明外,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地点、股权登记日、参会方式等相关事项不变。

  公司《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广州友谊 公告编号:2016-055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增加《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调整后)》的提案。

  2.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会议召开时间由2016年7月15日延期至2016年7月21日。

  3. 除前述议案及召开时间变更外,其余事项不变。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

  鉴于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取消部分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为便于广大股东全面了解相关提案内容,公司董事会决定将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由2016年7月15日延期至2016年7月21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21日(星期四)下午2:30时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年7月20日15:00-2016年7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出席对象

  1.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69号广州友谊集团综合楼九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住所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增补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调整后)》;

  (1)推选谭思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推选王恕慧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推选李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4)推选欧俊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5)推选杨春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

  4.《关于广州证券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1项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三项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第2项议案须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尚须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6月30日、7月1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9:30—17: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369号广州友谊集团综合楼九楼接待2室。

  (三)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 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请于2016年7月20日上午12时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连同所需登记文件以传真或其它方式送达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江国源、李 浩

  联系电话:020-83483211或020-83483236

  联系传真:020-83572228

  邮 编:510095

  2.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87。

  2. 投票简称:“广友投票”。

  3.议案设置及议案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1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该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6年7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2

  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持有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作为公司股东,现委任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股东大会通知所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公司的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

  说明:请在对非累积投票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的两项打“√”视作废票处理。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1)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1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1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该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股东签署(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委托机构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委托机构联系电话:

  附注:

  1. 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与本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

  2. 本授权表决委托书的每项更改,需由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 本授权表决委托书须由公司股东或公司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股东为一公司或机构,则授权表决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或机构印章。

  4. 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连同通知中要求的其它文件,最迟须于2016年7月20日上午12时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69号广州友谊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5. 股东代理人代表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应出示已填妥及签署的本授权表决委托书、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通知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文件。

  

  附件三: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回执

  致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证券帐户卡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本人为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A股股份的注册持有人,兹确认,本人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6年7月21日举行的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 请填上以您名义登记的股份数目。

  2. 此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须于2016年7月20日12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69号广州友谊集团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须填写本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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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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