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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8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6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为简化交易步骤,促进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公司会同中介机构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就相关合作条款进行了深入讨论和沟通。从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及维护市场稳定出发,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关于发行方案第4项“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原方案为: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65,184,243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假定原定发行底价为P0,原定发行数量为N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N,则: N=N0×P0/P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现修改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发行数量上限为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发行价格。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假定原定发行底价为P0,原定发行数量为N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N,则: N=N0×P0/P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二、关于发行方案第5项“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原方案为: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价格不低于7.87元/股。 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量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量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现修改为: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量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量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关于发行方案第7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原方案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26,488万元人民币拟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稠州银行增发的32,600万股股份的主体为华西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华西资本。 根据华西资本与稠州银行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稠州银行本次定向增发的32,600万股股份的认购价款为126,488万元。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的投入。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上述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若需前期资金投入,则公司以自筹资金前期垫付,待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的投入。 现修改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稠州银行增发的32,600万股股份的主体为华西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华西资本。 根据华西资本与稠州银行重新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稠州银行本次定向增发的32,600万股股份的认购价款为126,488万元。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募投项目的实施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且募集资金到位为前提。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3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10日(星期三)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9日15:00—2016年8月10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2日,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阴华西龙希国际大酒店四楼奋斗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及时间 2.03 发行对象 2.04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2.06 限售期安排 2.07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2.08 上市地点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与江苏华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增资江阴华西村资本有限公司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议案除9、10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外,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案。特别决议案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9涉及到公司与关联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因此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请查阅2016年6月23日、2016年7月13日在《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 2、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 2016年8月3日及2016年8月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联系人,进行会议登记。 4、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华西村南苑宾馆9号楼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查建玉 电话:0510-86217149 传真:0510-86217177 电子邮箱:chinahuaxi@263.net 邮政编码:214420 地址:江阴市华西村南苑宾馆9号楼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6 2、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2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西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6年7月12日上午8时在华西会议中心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6日以书面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汤维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对本次非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是否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进行再次核查后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规境外机构投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者等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则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发行数量上限为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发行价格。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将根据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做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假定原定发行底价为P0,原定发行数量为N0,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为N,则: N=N0×P0/P1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 假设调整前发行底价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量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数量为K,增发新股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息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调整方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限售期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0,000万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稠州银行增发的32,600万股股份的主体为华西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华西资本。 根据华西资本与稠州银行重新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稠州银行本次定向增发的32,600万股股份的认购价款为126,488万元。 如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量,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募投项目的实施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且募集资金到位为前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限售期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预案之日起12个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上述调整后的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 除发行方案第4项“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第5项“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第7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金额与用途”相比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内容进行了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8),刊登在同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6-089),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16-090),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收益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16-091),刊登在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6-094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为前提,即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华西资本再增资入股稠州银行。增资完成后华西资本持有稠州银行9.62%股份,成为稠州银行第一大股东。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再适用及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对外投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华西股份,股票代码:000936)自2016年5月2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2016年5月3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60号)。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7日、2016年6月14日、2016年6月21日和2016年6月3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2016-064、2016-065和2016-083号)。 2016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为: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全资子公司江阴华西村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资本”)认购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稠州银行”)增资资金。增资完成后,华西资本持有稠州银行9.62%股份,成为稠州银行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6年6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9号),公司及相关方根据问询函提及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同时,为简化交易步骤,促进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公司决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为前提,即中国证监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且募集资金到位后华西资本再增资入股稠州银行。增资完成后华西资本持有稠州银行9.62%股份,成为稠州银行第一大股东。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再适用及履行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因修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尚在论证,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波动,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6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16年7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 年 7 月13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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