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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6-059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王奇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奇简历详见附件)。

  王奇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殷淇水离任后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任职(其目前担任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区域经理)。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王奇简历

  王奇,男,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先后任职于公司生产部、采购部和营销部。现任公司营销管理负责人,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监事、营销副总监。

  王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证券代码:002509 公告编号:2016-060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变更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划转消防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划转消防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方案的议案》。

  二、会议通知情况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于201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7月2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增加提案后)》,并于2016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7月9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星期二)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2016年7月12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1日15时至2016年7月12日15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秀玉女士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位,代表股份793,158,6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0.91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位,代表股份692,094,2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4.427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1位,代表股份101,064,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487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邱茂期、黄如良、陈晓东、程加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游相华、朱文晖、全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进行选举,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1.1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四名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邱茂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15,563,38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16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4位,代表股份117,730,028股,表决结果:同意40,134,79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0905%。

  1.1.2选举黄如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15,195,94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4位,代表股份117,730,028股,表决结果:同意39,767,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784%。

  1.1.3选举陈晓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15,195,94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4位,代表股份117,730,028股,表决结果:同意39,767,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784%。

  1.1.4选举程加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15,559,38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16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4位,代表股份117,730,028股,表决结果:同意40,130,7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0871%。

  邱茂期、黄如良、陈晓东、程加兵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1.2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

  1.2.1选举游相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15,468,52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4位,代表股份117,730,028股,表决结果:同意40,039,9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0100%。

  1.2.2选举朱文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15,468,52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5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4位,代表股份117,730,028股,表决结果:同意40,039,9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0100%。

  1.2.3选举全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15,195,94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70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4位,代表股份117,730,028股,表决结果:同意39,767,3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7784%。

  游相华、朱文晖、全奋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提名秦朝晖、黄旭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本次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会议选举结果如下:

  2.1 选举秦朝晖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15,377,66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935%。

  2.2 选举黄旭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为:同意714,547,965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0889%。

  秦朝晖、黄旭辉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计算。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增加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1,097,6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60,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8%。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全资子公司划转消防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91,097,6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60,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4位,代表股份117,730,028股,表决结果:同意115,669,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060,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06%。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791,097,6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60,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不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44位,代表股份117,730,028股,表决结果:同意115,669,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4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2,060,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0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791,097,6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60,94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8%。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发表如下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6-061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12日在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邱茂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与会董事共同推举邱茂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同意选举邱茂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 战略委员会(3人组成)

  主任委员:黄如良 委员:朱文晖(独立董事)

  全 奋(独立董事)

  (2) 审计委员会(3人组成)

  主任委员:游相华(独立董事) 委员:朱文晖(独立董事)

  全 奋(独立董事)

  (3) 提名委员会(3人组成)

  主任委员:全 奋(独立董事) 委员:朱文晖(独立董事)

  陈晓东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组成)

  主任委员:朱文晖(独立董事) 委员:全 奋(独立董事)

  邱茂期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内部管理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消防业务相关资产与负债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后,上市公司成为持股型平台,不再开展生产经营业务。为适应公司的战略部署和新的经营格局,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进行调整(包括注销江西分公司),调整后的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1。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董事长邱茂期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如良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董事长邱茂期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红盛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张红盛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5-26929988;

  传真:0595-86395887;

  邮箱:tgzq@tianguang.com;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新华南路505号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总经理黄如良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晓东、张红盛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经总经理黄如良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苏介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游相华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黄桂珠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三年,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董事会秘书张红盛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龙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陈龙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5-26929988;

  传真:0595-86395887;

  邮箱:tgzq@tianguang.com;

  地址:福建省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新华南路505号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2。

  公司原副总经理陈文团离任后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任职(其目前担任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原副总经理尤东海离任后仍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任职(其目前担任福建天广消防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原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谢炳先离任后鉴于年龄原因不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原财务总监彭利离任后仍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任职(其目前担任公司投资总监,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福建泉州市消防安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等职务)。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1: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图

  ■

  附件2:简历

  1、邱茂期简历

  邱茂期,男,1981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设备部经理、副总经理、执行董事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邱茂期持有公司股份55,822,417股;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邱茂国弟弟,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2、黄如良简历

  黄如良,男,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高级经济师,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曾任福建省对外经济贸易厅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福建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发展研究部负责人,福建省天广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福建天广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福建南桔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奕锦资产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黄如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40,000股,通过申万宏源天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4,307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3、陈晓东简历

  陈晓东,男,197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任中共南安市委政法委政治处主任,南安市康美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主席。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陈晓东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秀玉女婿,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4、程加兵简历

  程加兵,男,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万达集团(无锡)百货业态财务总监,宁波太平洋恒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程加兵持有公司股份5,578,021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5、游相华简历

  游相华,男,196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安徽财经大学教师、厦门汇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总会计师、厦门大学会计系副教授、深圳利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公司、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新泰阳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速传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深圳利通控股有限公司、厦门市商业银行董事。现任华夏经纬财务咨询(厦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游相华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6、朱文晖简历

  朱文晖,男,1969年4月出生,中国香港,博士、博士后。曾任香港理工大学研究助理、副研究员,美国布鲁金斯学会访问研究员,世茂国际(港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星能源(港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香港凤凰卫视财经与时事评论员,香港理工大学研究员,东原地产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朱文晖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7、全奋简历

  全奋,男,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曾任广东省药材公司法务专员,广东明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公司独立董事。

  全奋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8、张红盛简历

  张红盛,男,196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师,本科学历。曾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综合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处主任、山西海姿(集团)公司董事、董事长特别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红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公司30,360股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9、苏介全简历

  苏介全,男,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财会结算中心副主任,泉州市宝珊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内蒙古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泉州汇龙轻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公司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电白中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苏介全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10、黄桂珠简历

  黄桂珠,女,198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公司主办会计、监事。现任公司审计部经理。

  黄桂珠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11、陈龙简历

  陈龙,男,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陈龙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6-062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12日在南安市成功科技工业区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秦朝晖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与会监事共同推举秦朝晖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秦朝晖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16年7月12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秦朝晖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秦朝晖简历

  秦朝晖,男,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广州中茂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秦朝晖持有公司股份10,482,723股;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司法机关的立案调(侦)查、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509 证券简称:天广消防 公告编号:2016-063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7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股东持股及董事会成员构成情况,经审慎判断,公司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由陈秀玉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票情况

  (一)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秀玉计划自2016年4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不超过4,200万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93%。截至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陈秀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73%,通过申万宏源天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6.07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

  (二)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陈秀玉于2016年5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平台以7.76 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 7,55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5%;公司于2016年5月18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二)》,陈秀玉于2016年5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平台以8.90 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239.03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5%;公司于2016年5月25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三)》,陈秀玉于2016年5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平台以 9.50 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 570.97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7%。

  截至目前,陈秀玉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360万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37%。截至目前,陈秀玉直接持有公司28,6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6%,通过申万宏源天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75.368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1%,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公司现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

  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邱茂期、黄如良、陈晓东、程加兵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游相华、朱文晖、全奋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邱茂期为董事长,聘任黄如良为总经理、陈晓东为副总经理、张红盛为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介全为财务总监。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由董事会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所实际支配的表决权均不能够决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

  《公司法》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或者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陈秀玉从股权、董事会成员选任等方面均不再具有控制地位,陈秀玉不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根据公司截至2016年7月6日止的股东名册,公司前10大股东为:

  ■

  前十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如下:

  1、陈文团通过申万宏源天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86.430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陈秀玉、陈文团虽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互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16年7月6日止其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37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29%,通过申万宏源天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合计持有公司5,617,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84,017,9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65%;

  2、邱茂国、邱茂期、蔡月珠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16年7月6日止合计持有公司288,149,7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50%;

  3、罗伟广、深圳市安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裕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纳兰凤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潘奕岑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16年7月6日止合计持有公司98,430,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32%。

  截至目前,公司股权分散,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达到50%以上,亦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可支配的股份表决权超过30%的情形;公司各主要股东所持有股份表决权不足以单方面审议通过或否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存在任何股东足以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或足以控制董事会决议的形成。

  根据陈秀玉、陈文团出具的说明,截至2016年7月12日止,除其各自分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通过申万宏源天广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外,其均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控制公司其他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交由他人控制的情形。根据邱茂国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说明,截至2016年7月12日止,除其各自分别持有的公司股份外,其均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控制公司其他股份的情形,亦不存在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交由他人控制的情形。

  综上所述,截至2016年7月12日止,公司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由陈秀玉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已就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出具了《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之法律意见 书》,刊登于2016年7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天广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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