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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公告基本信息 ■ 二、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因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实施转型,本基金于2016年7月14日起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并终止办理配对转换业务。转型为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系统内转托管及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于2016年7月20日开始办理,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的鹏华中证医药卫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转型期间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并终止办理配对转换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访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3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07月12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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