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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编号:临2016-039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93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2,291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投资者拟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以按照下述联系方式联系公司以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联系方式:
江淮汽车证券部
联系电话:0551-62296835
邮箱:jqgf@jac.com.cn
传真:0551-6229683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樊晓宏、姚成
发行联系人:李超、张凤仪
联系电话:0551-62207720、0551-62207097
邮箱:zbsc@gyzq.com.cn
传真:0551-62207360
特别说明:由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6月2日实施完毕,公司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2,291万股调整为不超过43,008万股,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3日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6)。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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