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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61版) 十、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6年3月31日,来源于《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1季度报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十一、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的业绩表现如下: ■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6月1日。 十二、基金的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列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其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上述(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它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费年费率为1.5%,即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年费率为0.25%,即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如下: ■ 注: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等特殊申购业务规则另见已发布的相关公告。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在申购基金时从申购金额中收取,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收取,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注册登记费用。 电子商务交易包括www.cmfchina.com网上交易和400-887-9555的电话交易,其申购费率、定期定额申购费率按标准费率的六折执行,转换费用按标准费用的六折执行,详细费率标准请查阅电子商务平台网站。 2、本基金的赎回费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的75%作为注册登记费,剩余25%归基金资产所有。 注:(1)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的起始日为申购的注册登记日,截止日为赎回、转换的注册登记日。 (2)投资人对本基金连续持有期限超过731天,赎回费率为零,期间如进行赎回或转换,持有期限需重新计算,不予累计。 3、转换费用 (1)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 (2)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出基金端,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3)每笔转换申请的转入基金端,从申购费率(费用)低向高的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入基金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费用)档次进行补差计算。从申购费率(费用)高向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各只基金的标准申购费率(费用)按照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列示执行。如标准申购费率(费用)调整,基金转换费的计算相应调整。 上述基金转换费用收取标准及转换费率自2008年2月22日起执行,原基金转换费用收取标准及转换费率同时废止。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届时将提前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1月13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再次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前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刊登后本基金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数据更新。 本次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二) 主要人员情况”。 2、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二)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3、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4、 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更新了“(五)申购、赎回和转换的限制”。 5、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6、 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 7、 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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