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6-03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持有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 股权的完成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高科"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高科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实业")以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其持有深圳仁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仁锐")的全部75%的股权(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0号、2015-052号、2015-058号及2016-007号)。 公司全资子公司高科实业通过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方式将持有的深圳仁锐75%的股权公开转让,转让公告刊登在2016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上,挂牌期限: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28日,挂牌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000万元整。2016年4月6日,杭州弘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庭投资")通过竞价摘牌程序以102,000万元整的价格摘得上述股权,双方并于2016年4月8日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12号,临2016-013号)。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取得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相关批复文件,并取得了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1号)。 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于近日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弘庭投资已按《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了上述股权总转让价款的70%,共计71,400万元人民币,弘庭投资将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一年内支付剩余的总转让价款的30%。至此,高科实业不再持有深圳仁锐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完成。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 600730 证券简称 中国高科 编号 临2016-035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根据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00万元左右,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3、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545万元。 2. 每股收益:0.189元。 三、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 主要由于上半年房地产业务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教育板块业务战略布局中,尚未产生收益,故净利润较同期有较大幅度减少。 四、其他有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