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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137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协助解决马达加斯加中非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款合作协议》中第一条第6款 “在该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即2016年12月31日前),如发生公司本次重组(即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海南港澳资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无法通过有权监管部门审核等情形导致本次重组终止的,则丙方将无须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付款义务,并由乙方负责继续妥善解决其对上市公司权益所造成的损害等问题,甲方及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之约定,马达加斯加中非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非资源(MAD)”)股权回购款的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加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此中非资源(MAD)股权存在减值风险,具体金额需经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确认。受此影响,公司2016年半年度业绩也可能因此产生重大变化。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二)预计的业绩:无法确定 ■ 注:经公司财务测算,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收回的马达加斯加中非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股权回购款本息为7621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股权回购款本息合计10021万元,已收回2400万元),其中利息为2244万元。因公司财务本着谨慎原则将未收到的利息未计入损益,故若全额计提中非资源(MAD)股权减值损失,金额将为5377万元,在此情况下公司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计为-4377万元至-3877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扩大。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情况说明 本业绩预告期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不考虑中非资源(MAD)股权减值的情况下较上年同期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系本期公司证券投资收益所致。在全额计提中非资源(MAD)股权减值损失的极端情况下业绩较上年同期亏损扩大。中非资源(MAD)股权减值损失具体金额需经专业机构评估确认。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138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诉讼案件告知函》暨 诉讼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称“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披露了有关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融”)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的诉讼纠纷情况,具体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广州博融与东吴证券签订证券回购借款协议,借款到期时因汕头汇晟对回购帐户申请诉讼保全,导致回购协议暂无法履行,东吴证券对广州博融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法院于2015年7月7日对广州博融所持零七股份股权进行了轮候司法查封。练卫飞先生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邮寄送达的(2015)苏中商初字第00177号判决书,判决:1、博融投资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东吴证券公司购回交易款216142500元,并承担自2015年1月23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延期利息和违约金(延期利息为全部违约天数的延期利息的总和,每日的延期利息为当日尚未归还的本金及利息,上述延期利息及违约金总和以按照年利率24%计算的相应金额为限);2、广州博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东吴证券165万元;3、若广州博融未能按期履行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原告东吴证券有权就东吴证券持有的零七股份股票3100万股的处置款项优先受偿。 上述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6日、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15】第555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16】第10号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2016年7月14日,公司收到广州博融及练卫飞先生送达的《诉讼案件进展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告知函》内容如下:关于东吴证券诉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证券回购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5苏中商初字第00177号),诉讼进展如下:东吴证券对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质押的3100万股股权享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可向法院要求对该股权进行处置,其已依据该案生效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后续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部分股权进行处置的情况,我司将会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影响 若广州博融所持上述公司股份被拍卖或处置,有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139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 有限公司解除部分表决权委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全新好”)与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融”)及练卫飞先生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前海全新好将表决权委托股数由60,031,226股变更为29,031,226股。同时前海全新好或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拍卖等方式进一步增持公司股权的可能,以进一步稳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解除部分表决权委托后,前海全新好及其一致行动人陈卓婷合计持有公司36,118,941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吴日松、陈卓婷夫妇。公司将与相关方沟通相关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事宜,促请相关方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收到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全新好”)送达的《关于表决权股份数量变更的函》及《〈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告知公司以下内容: 现因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31,000,000股股份已经进入司法执行阶段,其所有权存在变更的不确定性。前海全新好对此部分股份的表决权放弃行使并与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及练卫飞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议三》,将表决权委托股数由60,031,226股变更为29,031,226股。同时前海全新好或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司法拍卖等方式进一步增持公司股权的可能,以进一步稳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补充协议三》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表决权委托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范围调整为练卫飞所持有的上市公司25,000,000万股及广州博融所持有的上市公司4,031,226股,即受托方对应持有上市公司29,031,226股的表决权,对于广州博融所持有质押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1,000,000股,受托方不再行使表决权。 二、双方同意,在练卫飞归还受托方于2015年12月10日《借款协议》项下的借款3亿元人民币之前,未经受托方书面同意,广州博融不得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31,000,000股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以任何方式再次让渡、委托第三方行使。 三、本协议系对《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的补充,系前者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表决权委托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就同一事项的约定有冲突时优先适用本协议的相关约定。 四、除本协议中明确的内容外,《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其他约定内容仍继续有效。 五、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六、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补充或更改均必须制作书面文件,并由双方共同签署。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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