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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7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2016年4月27日,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对2016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为: ■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主要是随着公司产业链的完善,产业协同效应显现,公司主营产品的实际成本比计划成本下降及主营产品粘胶纤维、纱线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上升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因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 2、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7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五届三十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8月1日上午10: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2016年8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15:00至2016年8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6日 (四)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2.1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诚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2.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2.3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3、审议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1新增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 3.2新增公司与新疆中泰塑可塑聚氯乙烯建筑模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3.3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3.4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3.5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吐鲁番盛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4、审议关于本公司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 上述议案2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及出席会议对象 (一)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6日。 (二)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日及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30至下午7: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 邮 编:830026; 传真号码:0991-8751690。 (四)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潘玉英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投票简称均为“中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整体与分拆表决; A、整体表决 ■ 注:“总议案”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4项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B、分拆表决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具体如下表: ■ 注: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15:00至2016年8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7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新增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2016年4月22日,公司完成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等七名股东持有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的100%股权的工商变更工作,蓝天物流由中泰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变更为中泰化学全资子公司,蓝天物流不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蓝天物流与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生的业务将构成关联交易。该交易额度尚未预计在公司年初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中,现根据蓝天物流与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业务情况,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其中蓝天物流为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运输服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10,000万元,蓝天物流为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销售油品等贸易业务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10,000万元。 2、新增公司与新疆中泰塑可塑聚氯乙烯建筑模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新疆中泰塑可塑聚氯乙烯建筑模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塑可塑公司”),于2016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中泰集团持有其40%股权,为中泰集团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材料,塑料模板,塑料制品的租赁、销售、工程施工、仓储、物流及其他配套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建筑设备租赁等。 中泰塑可塑公司积极与建筑模板生产企业和下游的建筑施工单位合作,开拓聚氯乙烯树脂的新疆销售市场。公司为开拓市场,培育下游客户,拟向中泰塑可塑公司销售聚氯乙烯树脂,2016年预计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 3、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创安”),于2016年4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营业务为安全、环保、消防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及信息咨询、维护;员工培训;销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环保、消防产品及设施等。该公司是中泰集团与中泰集团、中泰化学及其下属公司相关核心人员组建的公司,其中:中泰集团持有中泰创安34%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公司下属公司根据安全生产需要,拟向中泰创安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具)、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具)、消防产品、设施等产品,2016年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550万元。 4、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欣隆”),于2016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中泰集团持有其40%股权,为中泰集团子公司。主营业务为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等销售。 现根据公司下属公司及中泰欣隆的业务情况,2016年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其中:公司下属公司拟向中泰欣隆销售PVC、烧碱、粘胶纤维等产品,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78,000万元;公司下属公司拟向中泰欣隆采购浆粕、柴油、化工产品、仪表等产品,预计发生关联交易不超过22,000万元。 5、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吐鲁番盛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吐鲁番盛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矿业”),于2016年1月成立,注册资本2,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矿产品、化工产品、石油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维修、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代理咨询与服务,汽车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等。中泰集团持有盛泰矿业41%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公司下属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盛泰矿业采购石灰石,2016年新增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 上述新增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6年7月13日召开的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王龙远、孙润兰、范雪峰、李良甫对相关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关于新增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三)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蓝天物流与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共发生交易5,267.53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中泰塑可塑公司、中泰创安、中泰欣隆发生关联交易0万元;公司下属公司与盛泰矿业共发生关联交易701.48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审计结果数据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6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洪欣,法定住所为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1503室,主营业务为对化工产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服务业、农副产业和畜牧业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资产管理服务。 截止2016年3月31日,中泰集团资产总额4,250,157.38万元,负债总额3,119,880.83万元,净资产1,130,276.55万元,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23,822.13万元,净利润6,046.72万元。(未经审计) 2. 新疆中泰塑可塑聚氯乙烯建筑模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泉成,法定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中泰科技研发楼705室,主营业务为建筑材料,塑料模板,塑料制品的租赁、销售、工程施工、仓储、物流及其他配套服务;废旧物资回收;建筑设备租赁等。 3. 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法定住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10楼1004室、1104室,主营业务为安全、环保、消防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发及信息咨询、维护;员工培训;销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环保、消防产品及设施等。 4. 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洁,法定住所为新疆博州阿拉山口市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12室,主营业务为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机械设备及电器设备等销售等。 5、吐鲁番盛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牛德宏,法定住所为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园区管委会科技企业孵化研发中心第一层102室,主营业务为矿产品、化工产品、石油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维修、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代理咨询与服务,汽车机械设备及房屋租赁等。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1.中泰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3.43%的股份,公司董事王洪欣先生担任中泰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2. 新疆中泰塑可塑聚氯乙烯建筑模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3. 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4. 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5、吐鲁番盛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蓝天物流为关联方中泰集团及下属公司提供运输服务、销售油品的业务,公司向中泰塑可塑公司销售聚氯乙烯树脂,公司下属公司向中泰创安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具)、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具)、消防产品、设施等产品,公司下属公司向中泰欣隆销售PVC、烧碱、粘胶纤维等产品,公司下属公司向中泰欣隆采购浆粕、柴油、化工产品、仪表等;公司下属公司向吐鲁番盛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石灰石的关联交易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尚未签订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与关联方开展的业务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行为,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泰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运输服务、销售油品等贸易业务有利于中泰化学开展多种经营业务;中泰化学向中泰集团子公司新疆中泰塑可塑聚氯乙烯建筑模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销售聚氯乙烯树脂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培育下游客户;中泰化学下属公司向中泰集团子公司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具)、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具)、消防产品、设施等,中泰化学下属公司向中泰集团子公司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PVC、烧碱、粘胶纤维等产品,同时中泰化学下属公司向中泰集团子公司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采购浆粕、柴油、化工产品、仪表等,属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中泰化学下属公司向吐鲁番盛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购石灰石,也属公司正常生产需要。与关联方交易价格将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召开了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新增公司2016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作了预计,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7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 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 根据生产运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50,000万元,其中:托克逊能化10,000万元,蓝天物流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 注:1、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中泰化学担保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是否贷款视托克逊能化生产运营需求而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和担保金额。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 注:1、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2、中泰化学担保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是否贷款视蓝天物流运营需求而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和担保金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群蓉 注册地址:托克逊县丝绸路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3月31日,托克逊能化总资产564,872.30万元,负债总额436,619.87万元,净资产128,252.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7.30%,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2,249.14万元,净利润1,360.29万元。(未经审计) (2)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润兰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1206室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仓储物流、配送,销售油品等。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3月31日,蓝天物流总资产71,761.84万元,负债总额60,776.40万元,净资产10,985.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69%,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72,188.67万元,净利润1,654.75万元。(未经审计)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与金额:托克逊能化10,000万元,蓝天物流40,000万元,期限一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下属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物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保证2016年度生产运营所需。中泰化学为托克逊能化、蓝天物流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托克逊能化、蓝天物流均为中泰化学的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中泰化学为托克逊能化、蓝天物流提供保证担保的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108,601.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8.95%,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431,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41,371.45 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25,661.77 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96,728.21 万元;为控股公司新疆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1,440.05 万元;为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91,400万元;为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若本次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158,601.4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8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1.29%。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保理业务已于2014年8月20日陆续逾期,该笔保理业务是由公司与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担保责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将新疆博湖苇业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七星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司就合同纠纷一案起诉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中院一审判决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另一担保人亦承担相关担保责任。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认为公司不承担担保责任,目前高级人民法院业已受理上诉。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五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2016年3月报表; 5、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3月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7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为加快控股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富丽达”)、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克逊能化”)在建项目建设,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拟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发展基金”)合作,国开发展基金以现金向阜康能源增资0.43亿元,用于阜康能源年产3万吨混合树脂项目的建设;向新疆富丽达增资2亿元,用于新疆富丽达年产40万吨纤维素短纤维生产与深加工基地升级改造项目的建设;向托克逊能化增资1.5亿元,用于托克逊能化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一、国开发展基金的基本情况 国开发展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国开发展基金与中泰化学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主体基本情况 1、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混合树脂项目是以阜康能源为主体投资建设,阜康能源基本情况如下: (1)被投资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湘军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准噶尔路3188号 主营业务:聚氯乙烯树脂、烧碱等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2)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3)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纤维素短纤维生产与深加工基地升级改造项目是以新疆富丽达为主体投资建设,新疆富丽达基本情况如下: (1)被投资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2,448.9796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培荣 注册地址:新疆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218国道东侧、库塔干渠北侧 主营业务:粘胶纤维、差别化纤维的生产及技术开发,配套热、电、水的技术开发,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机械设备、玻璃钢制品、塑料制品、通风管道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安装、修理、防腐。房屋租赁。 (2)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以托克逊能化为主体投资建设,托克逊能化基本情况如下: (1)被投资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群蓉 注册地址:托克逊县丝绸路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机电产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 (2)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合作方式 1、投资金额、期限及持股比例 国开发展基金以现金0.43亿元对阜康能源进行增资,以现金2亿元对新疆富丽达进行增资,以现金1.5亿元对托克逊能化进行增资,增资款均一次性缴付。本次增资完成后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化股权结构如下: (1)本次增资完成后阜康能源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本次增资完成后新疆富丽达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本次增资完成后托克逊能化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投资收益 在投资期限内,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化每年向国开发展基金支付平均年化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的投资收益,通过现金分红等方式实现。如果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化未分红或国开发展基金每一年度实际获得的投资收益率低于1.2%,中泰化学应以可行且合法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溢价等)予以补足,以确保其实现预期的投资收益。 3、投后管理 本次增资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不向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化委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投资回购 国开发展基金有权要求中泰化学按照约定的回购计划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化股权,并在规定的回购交割日之前及时、足额支付股权回购价款。具体情况如下: 国开发展基金持有阜康能源的股权,中泰化学计划在2018年、2020年、2022年、2024年、2026年、2028年分别回购15%、20%、20%、20%、20%、5%,受让价格按照国开发展基金实际投资额,原价回购,股权回购对价分别为645万元、860万元、860万元、860万元、860万元、215万元。 国开发展基金持有新疆富丽达的股权,中泰化学计划在2018年、2020年、2022年、2024年、2026年、2028年分别回购15%、20%、20%、20%、20%、5%,受让价格按照国开发展基金实际投资额,原价回购,股权回购对价分别为3,0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1,000万元。 国开发展基金持有托克逊能化的股权,中泰化学计划在2019年、2021年、2023年、2025年、2027年、2028年分别回购15%、20%、20%、20%、20%、5%,受让价格按照国开发展基金实际投资额,原价回购,股权回购对价分别为2,25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750万元。 公司若选择提前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化部分或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不得低于上述金额,并且至少应提前1个月通知国开发展基金。股权回购完成后,国开发展基金在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化的持股比例为零。 5、履约保障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开发展基金对投资收益及公司回购其投资本金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化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具体条款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国开发展基金投资阜康能源、新疆富丽达、托克逊能化,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改善财务结构,有利于阜康能源年产3万吨混合树脂项目、新疆富丽达年产40万吨纤维素短纤维生产与深加工基地升级改造项目、托克逊能化高性能树脂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7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三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16年7月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诚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郑欣洲、谭顺龙回避表决) 1、新增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增公司与新疆中泰塑可塑聚氯乙烯建筑模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吐鲁番盛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16-072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五届三十七次董事会通知于2016年7月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6年7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 1、新疆中泰化学托克逊能化有限公司向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诚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向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0,000万元及公司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洪欣、陈道强、孙润兰、王龙远、范雪峰、李良甫回避表决) 1、新增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新增公司与新疆中泰塑可塑聚氯乙烯建筑模板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创安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新疆中泰欣隆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新增公司下属公司与吐鲁番盛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预计公司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本公司与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议案; 新疆圣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雄能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目前圣雄能源的注册资本为424,686.5879?万元,中泰化学持有圣雄能源17.85%股权,公司是圣雄能源的第一大股东。目前圣雄能源具备年产25万吨聚氯乙烯树脂、20万吨离子膜烧碱产能,二期年产25万吨PVC配套20万吨烧碱项目在建,预计2016年年内建成投产。 公司自2015年起全额包销圣雄能源的PVC、烧碱,拓宽了圣雄能源的产品销售渠道,同时与下游客户建立了良好的供应关系。公司全年共销售PVC产品161.45万吨,烧碱112.85万吨。公司为规范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等产品的市场,统一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等产品市场标准,充分利用中泰化学在氯碱行业的地位和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拟授权圣雄能源无偿使用中泰化学拥有的注册商标—“青峰+图”,作为圣雄能源聚氯乙烯树脂、离子膜烧碱等产品的商标。圣雄能源产品全部更换为中泰化学产品包装,由中泰化学统一销售。公司与圣雄能源拟定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具体条款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募集资金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专项存储账户如下: 1、账户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65101560065742360000 开户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账户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512050100100159505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3、账户名称:新疆蓝天石油化学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512050100100158936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4、账户名称:新疆富丽达纤维有限公司 账户:51205010010015909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路支行 5、账户名称:巴州金富特种纱业有限公司 账户:3001880104001725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 六、会议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16年7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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