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58 证券简称:雪迪龙 公告编号:2016-044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15:00-2016年7月14日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高新三街3号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敖小强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1人,代表股份40,302.070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6282%。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1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0,292.450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6.612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1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62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159%。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2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36.1385万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390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现场表决+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除议案九外均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86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71%,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92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997%。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03%,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70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8%,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76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320%。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9%,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表决结果:通过。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70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8%,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76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320%。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9%,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表决结果:通过。 2.3 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70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8%,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76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320%。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9%,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表决结果:通过。 2.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70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8%,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76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320%。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9%,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表决结果:通过。 2.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70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8%,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76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320%。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9%,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表决结果:通过。 2.6 限售期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70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8%,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76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320%。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9%,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表决结果:通过。 2.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70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8%,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76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320%。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9%,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表决结果:通过。 2.8 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70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8%,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76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320%。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9%,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表决结果:通过。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70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8%,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76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320%。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9%,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表决结果:通过。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70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68%,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76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320%。 反对9.1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9%, 弃权0.26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1%。 表决结果:通过。 3. 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86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71%,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92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997%。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03%,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86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71%,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92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997%。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03%,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86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71%,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92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997%。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03%,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6年-2018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86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71%,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92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997%。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03%,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86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71%,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92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997%。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03%,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86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71%,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92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997%。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03%,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40,292.860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9.9771%,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同意226.9285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6.0997%。 反对9.2100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03%, 弃权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