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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6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7月14日(星期三)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喜先生主持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完成和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公司拟将截止2016年7月13日节余募集资金4,620,407.36元(包括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于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岭南电缆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投入募集资金进度,在保证前述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岭南电缆财务费用,岭南电缆拟使用前述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岭南电缆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7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8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6年7月1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渝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620,407.36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岭南电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岭南电缆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岭南电缆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岭南电缆的财务费用。岭南电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8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光电气”)于2016年 7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完成和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截止2016年7月13日节余募集资金4,620,407.36元(包括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并同意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

  公司本次使用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金额占募集资金净额低于10%,故该事项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使用,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9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257号)核准,智光电气于2010年10月21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856,25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9,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05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650,000.00元。该次发行额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广会所验字[2010]第090051800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协议签署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连同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信源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盘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盘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因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依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安排,公司完成账户销户。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7月13日,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注:公司201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账号为“82140154700000110”和“82666494820809300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

  三、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7月13日,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

  注:“节余资金专户储存”,即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大于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445.00万元。

  截至2016年7月13日,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为人民币17,118.4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620,407.3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1)“3000kVA及以上容量智能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系统产业化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通过前期部分募集资金的投入及充分利用公司现有其他生产设施,截至2013年12月31日,“3000kVA及以上容量智能高压大功率变频调速系统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大功率变频项目”)新增产能400套/年,已达到预期产能目标。截至2014年3月25日止,“大功率变频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6,822.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4,788.00万元(不含利息)。

  公司于201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市场情况及相关募集资金的投资进度,根据公司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募集资金有效使用,公司拟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大功率变频项目”,并拟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利息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止2014年4月31日,“大功率变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后续利息全部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毕。

  (2)“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变更情况

  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9,788,064.88元先行投入该项目,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会所专字【2010】第10004870033 号《专项鉴证报告》审验确认。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即开始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之承诺,将募集资金陆续投资于“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截至2011年2月28日,公司共使用募集资金1,038.46万元,尚余4,371.54万元尚未投入使用。

  公司于2011年3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公司将原计划用于“扩建企业技术中心项目”的剩余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371.54万元,变更用于由智光电气控股子公司广州智光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光节能”)投资于“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项目,由智光电气以增资方式投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公司2011年4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智光节能工业电气节能增效综合技术研究”项目实际投资4,465.88万元,项目已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有余额,主要是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减少产生节余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五、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1、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公司计划将截至2016年7月13日节余募集资金4,620,407.36元(包括利息收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活动,并于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受实施日利息收入及银行手续费影响,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2、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使用。

  六、公司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承诺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七、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经营效益,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620,407.36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无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4)经审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及未向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4,620,407.36元(包括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实施完毕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智光电气本次使用节余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实施完毕后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智光电气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16079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

  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光电气”)于2016年 7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广州岭南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市金誉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28号)核准,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503,086股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33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41,6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889,639.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25,770,361.00元。此次募集资金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审验,并出具“广会验字[2015]G15038500108号”《验资报告》。

  根据《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本次配套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岭南电缆技术改造项目和偿还岭南电缆银行贷款7,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125,770,361.00元,截至2016年7月13日,用于岭南电缆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已使用15,948,462.99元;用于偿还岭南电缆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金额已使用70,046,076.86元。公司、岭南电缆已严格按照《重组报告书》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2、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岭南电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岭南电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含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岭南电缆根据前述会议决议,使用技术改造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购买了“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产品代码0191120108)理财产品,并于2016年7月13日赎回前述理财产品本金中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250,972.60元,本金中剩余1,000万元继续购买前述理财产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在保证岭南电缆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岭南电缆财务费用,岭南电缆拟使用前述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岭南电缆将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岭南电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使用期间银行贷款利率测算,预计可为岭南电缆节约65.25万元财务费用。

  经自查,公司、岭南电缆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岭南电缆承诺在岭南电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岭南电缆使用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该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岭南电缆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岭南电缆技术改造项目因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岭南电缆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和财务顾问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岭南电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审批程序合规有效。根据岭南电缆技术改造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排,岭南电缆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项目进度,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岭南电缆的财务费用。岭南电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岭南电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岭南电缆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

  (2)岭南电缆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3)经审查,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岭南电缆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岭南电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因此,我们同意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财务顾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岭南电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时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岭南电缆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3)智光电气、岭南电缆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同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或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综上所述,广发证券同意岭南电缆使用扩建企业技术中心技术改造项目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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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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