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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6-079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 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体育”或“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7月13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周小霞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小霞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周小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50,000股,该部分股份的变动将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对周小霞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7月14日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的职工代表选举,同意选举陈炜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陈炜先生简历 陈炜,男,汉族,1983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体育发展管理专业,毕业于University of Gloucestershire, UK,持有篮球国家二级裁判证。曾任职于奥的斯电梯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亚太地区业务发展经理、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高级经理,负责亚太地区及国内的并购业务。现任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总经理。陈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16-080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15年12月子公司南京莱茵达置业有限公司已具备交付条件,部分于本报告期完成交付并结转收入;本报告期收到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利息344.48万元计入利息收入;另商业、写字楼物业出租情况良好,租金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上述原因导致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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