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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16-026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结案公告 2016-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2月25日,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国际商会仲裁院(the ICC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 Asia Office)(以下简称"ICC")的仲裁通知,通知表明ICC已经受理了FUNAI ELECTRIC (H.K.) LIMITED (Hong Kong)(以下简称"申请人")公司的仲裁申请。2015年6月12日申请人律师通知仲裁庭,申请人决定撤回仲裁申请,ICC已接受,且于2015年11月就仲裁费用作出终局裁决。2015年6月30日,公司收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HKIAC")通知,HKIAC已受理 了申请人的仲裁申请。2016年1月28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通知,HKIAC于2015年10月26日对本案指定了独任仲裁员,并且仲裁庭就管辖权事宜作出部分裁决,认定HKIAC具有管辖权,详细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2015-003、2015-043、2015-053、2016-003号公告。 2016年3月7日,公司收到代理律师通知,申请人主动向公司提出和解,并承诺将承担并向HKIAC支付所有的仲裁庭费用和开支。公司基于双方之前的友好合作,经过交涉,与申请人于2016年6月2日达成和解,双方同意一揽子解决双方之间基于ICC仲裁、HKIAC仲裁及与之相关的诉求引发的所有争议,并签署和解协议。公司向申请人支付100万港币(根据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约84.96万),占本次仲裁标的金额的2.40%,申请人承诺将承担并向HKIAC支付所有的仲裁庭费用和开支。2016年6月13日,公司已将和解款汇至申请人账户。2016年7月13日,公司收到HKIAC发出的最终和解裁决书,最终裁决情况详见2016-025号公告。 本次和解有利于妥善解决双方争议,对公司本年度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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