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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亲自参会董事11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进财务投资者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海纳”)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财务投资者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国开基金以现金投资人民币2亿元,该投资年收益率为1.2%,对盐湖海纳的投资是阶段性持股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2.关于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 盐湖海纳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财务投资者国开基金,国开基金以现金投资人民币2亿元,根据国开基金要求,现拟将公司持有盐湖海纳股权质押给国开基金,公司现持有盐湖海纳97.75%股权,出资额25.24亿元,公司本次拟将对盐湖海纳3亿元的出资质押予国开基金,占公司对盐湖海纳出资额的11.89%。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3.关于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申请二年期贷款5.5亿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二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表决前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本议案的关联董事王兴富、谢康民、曹大岭、吴文好回避表决。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运输”业务,修改情况如下: ■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 5. 审议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8月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地点在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6楼会议室。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7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表决情况:11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8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6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16年7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9人,亲自参会监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进财务投资者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盐湖海纳(以下简称“盐湖海纳”)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财务投资者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国开基金以现金投资人民币2亿元,该投资年收益率为1.2%,对盐湖海纳的投资是阶段性持股行为。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2.关于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 盐湖海纳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财务投资者国开基金,国开基金以现金投资人民币2亿元,根据国开基金要求,现拟将公司持有盐湖海纳股权质押给国开基金,公司现持有盐湖海纳97.75%股权,出资额25.24亿元,公司本次拟将对盐湖海纳3亿元的出资质押予国开基金,占公司对盐湖海纳出资额的11.89%。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3. 关于公司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申请二年期贷款5.5亿元,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二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本议案属关联交易,表决前经独立董事书面认可,本议案的关联监事韩增艳、姜弘、汪雄飞监事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此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1日(星期一)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下午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日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证件及有关资料原件,于现场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股东资格验证及签到。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与召开日相距不超过7个交易日)。 本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名称 1.关于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会议议案1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2.议案2为特别表决议案,需参会的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登记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公司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日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15:00至2016年8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为“360792”,投票简称为“盐湖投票”。 (三)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一。 五、其它事项 (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出席现场会议。 (二)会议登记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舜 李岩 联系电话:0979-8448121、8448122 传 真:0979-8434445 联系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黄河路28号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16000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稿,将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792。 (二)投票简称:“盐湖投票”。 (三)投票时间:2016年8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四)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申报价格”一览表 ■ 注: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应价格为100.00元。 (五)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股数”一览表 ■ (六)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应当在本委托书中注明对每一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具体指示;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股东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类型项下划“√”) ■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填写说明: 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的栏中填写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2、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3、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青海银行申请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银行”)格尔木支行申请贷款。2016年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57亿元,根据公司银行贷款资金安排,本次拟向青海银行申请二年期贷款5.5亿元(本次申请的贷款额度在全年申请批准授信额度内)。 2.青海银行及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均为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分别持有本公司和青海银行27.03%、19.44%的股权,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关联法人。 3.此关联交易经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王兴富、谢康民、曹大岭、吴文好回避表决,关联交易事前得到独立董事认可并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此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宁市黄河路36号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青海省西宁市 法定代表人:王丽 注册资本:186,139万元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7104015549 主营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款业务;银行卡业务;买卖、代理买卖外汇;结汇、售汇;国库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2.历史沿革及财务数据情况 (1)历史沿革 青海银行原名西宁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是青海省首家法人股份制商业银行、唯一一家城商行,由青海省、西宁市两级政府,企业法人和个人共同出资成立,2008年更名为“青海银行”,总部设在青海省西宁市。1997年成立时,注册资本1.0139亿元,此后,先后经过三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逐步增加至18.6139亿元,截至2015底,青海银行在职员工共1152人,下设6家省内分行、6家管理行、2家直属支行(筹建待开业)、58家二级支行(含2家筹建待开业),5家社区银行和1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共78家分支机构,经营机构已覆盖全省主要经济区域,金融服务辐射效应不断增强。 (2)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2013年实现各项存款达到352.46亿元、各项贷款达到236.46亿元、实现净利润9.10亿元; 2014年实现各项存款达到396.50亿元,各项贷款达到289.27亿元,实现净利润9.56亿元; 2015年实现各项存款达到519.86亿元、各项贷款达到356.99亿元、实现净利润6.72亿元。 (3)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 2015年度的营业收入38.43亿元、净利润6.72亿元、净资产56.69亿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青海银行申请二年期贷款5.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二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的目的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本次贷款会增加公司期间费用,影响公司利润总额。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青海银行未发生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为5.5亿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公司与关联方青海银行申请贷款的关联交易,青海银行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公司,遵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二年期基准贷款利率执行,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公允,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此项关联交易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盐湖股份《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协议内容与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利益。本保荐机构对盐湖股份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决议; 2.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构成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5.关联交易概述表。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盐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财务投资者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海纳”),负责建设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为了加快项目建设、降低财务费用,盐湖海纳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财务投资者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国开基金拟对盐湖海纳现金出资2亿元,为了保障此投资到位,根据国开基金要求,公司拟将所持有盐湖海纳11.89%的股权质押给国开基金,对应出资金额为3亿元。 公司第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盐湖海纳增资扩股暨引进财务投资者的议案》、《关于公司将持有控股子公司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国开基金与盐湖海纳的基本情况 (一)国开基金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用生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号国家开发银行 国开基金是国家开发银行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是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盐湖海纳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甘河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刁祥瑞 注册资本:人民币258,215万元 股权结构表: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资作价依据及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 本次盐湖海纳引进财务投资者国开基金的长期资金2亿元,为此盐湖海纳聘请青海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盐湖海纳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估值做为国开基金此次增资定价的参考依据。 依照青海岳华德威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青岳华德威评报字[2016]第0266号)所确定的评估结果,盐湖海纳经评估的每股净资产为1.1098元。以该价格作为增资的依据,则国开基金以现金出资2亿元,则相应增加盐湖海纳的注册资本金180,212,650.93元。国开基金本次增资完成后,盐湖海纳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82,150,000.00元增加至2,762,362,650.92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将如下表: ■ (二)投资回收 国开基金按照以下方式实现投资回收: 1.项目建设期届满后,国开基金有权要求盐湖股份按照投资协议规定的时间、比例和价格回购国开基金持有的盐湖海纳股权,盐湖股份有义务按照国开基金要求回购有关股权(每一次回购的股权以下称为“标的股权”)并在本条规定的回购交割日之前及时、足额支付股权回购价款。 2.盐湖股份在每个回购交割日前应当支付的股权转让对价按每次退出的标的股权的实际投资额为定价基础确定。乙方回购计划按照投资协议约定执行。 3.各方同意,每一次回购交割日转让标的股权应按照如下时间和进度操作,以确保盐湖股份在回购交割日之前以合法的方式向国开基金支付标的股权转让价款: (1)盐湖股份在回购交割日前与国开基金签署股权转让合同; (2)盐湖股份在回购交割日前支付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款。 4.盐湖股份应于回购交割日之前向国开基金支付标的股权转让的对价,若因任何原因,导致盐湖股份未能于适用的回购交割日之前支付上述款项,则盐湖股份除应当向国开基金按照本条约定支付转让对价之外,自迟延之日起还应当就该笔转让对价按照每日0.01%的费率支付资金占用成本,直至盐湖股份足额支付转让对价之日。 (三)投资收益 1.国开基金按照投资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时间计算和收取投资收益。投资期限内国开基金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1.2%。 2.盐湖股份和盐湖海纳承诺,国开基金每年通过现金分红、回购溢价等方式取得的投资收益应按照1.2%/年的投资收益率计算的投资收益。国开基金每年的投资收益=实际投资(即本次增资2亿元+实际追加投资(如有)-已收回的投资本金)×投资收益率。在每个年度内国开基金应当获得的投资收益=该年度的投资收益+以前年度内应得未得的投资收益。项目建设期内投资收益未收取的,有权在建设期结束后,在剩余年限内连同建设期后投资收益一并收取。 四、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海纳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可以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解决盐湖海纳资金不足的瓶颈,资金使用成本较低,可以降低盐湖海纳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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