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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6-04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原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盖克机电”)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盖克机电持有公司股份50,19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本次减持后,盖克机电持股总数变为38,49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5%。相关情况详见附件: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附件:《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中航重机 股票代码: 600765 信息披露义务人: 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110号 股权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7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附表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1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473097902XU 注册资本:116330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12日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航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工程液压系统,机械产品,塑料制品,化工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环保产品的研制。 董事:陶国飞、陈立明、刘培雨、宋庆春、肖泽群、赵成秀、李晓峰、冯全江、李恰、辛光中、李胜利 股东名称: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持有中航动力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动控、000738)11003.7429万股,占总股本的9.60%。(注:2016年7月12-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共减持中航动控783万股,占总股本的0.6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筹集资金需求。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权益的增持、处置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中航重机5019.72万股股份,占中航重机总股本的6.4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2016年7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170万股,卖出均价为每股16.79元,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 2、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中航重机5019.72万股股份,占中航重机总股本的6.4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中航重机3849.72万股股份,占中航重机总股本的4.9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航重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中航重机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首日(2016年7月14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中航重机的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函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陶国飞 签署日期:2016年7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陶国飞 日期:2016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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