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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6-006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原保荐代表人魏庆泉离职,无法继续从事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海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徐士锋接替魏庆泉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新宏泰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徐士锋、张宜生。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附件:徐士锋先生简历 徐士锋,保荐代表人,东海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先后参与骅威文化IPO、裕兴科技创业板IPO、葵花药业IPO、卫士通重大资产重组、华仪电气非公开发行、黑牡丹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6-007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3个月内不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6年7月14日、7月1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 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 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3个月内不筹划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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