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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6-04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6-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2日开市起停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9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2016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6月17日,经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6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41)。公司已分别于2016年4月6日、4月13日、4月20日、5月5日、5月12日、5月19日、5月26日、6月2日、6月8日、6月17日、6月28日、7月5日、7月1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2016-014、2016-015、2016-027、2016-028、2016-031、2016-032、2016-036、2016-037、2016-039、2016-042、2016-043、2016-044),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概述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能交")、南京华能南方实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能")和广东世纪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城集团"),根据公司与上述三方于2016年6月1日签署的框架协议,本次重组方案如下: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华能能交、南京华能和世纪城集团持有的南京宁华世纪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华能能交和南京华能持有的南京宁华物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南京华能所持有的南京市燕江路201号房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确定;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金额的100%。 各方将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磋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资产范围、资产定价、发行股份定价及数量、配套融资认购方式等。 二、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展情况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之日起,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组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在公司组织下,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对交易标的的初步尽调工作,与国资监管部门已进行多轮沟通,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公司及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主要条款已基本确定,但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已签订重组框架协议; 3、与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对本次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同时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公司继续停牌的原因及预计复牌时间 自停牌以来,公司会同各中介机构已开展多项工作推动本次重组,但由于下列原因,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后4个月内(即2016年7月21日之前)披露本次重组预案并复牌。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法律、财务、业务等各方面核查工作量较大,相关各方仍需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进行进一步论证和沟通;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预案的原则性同意。鉴于本次重组相关核查工作量较大,公司尚未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对本次交易预案的原则性同意。 鉴于上述原因,充分考虑上述事项的复杂性及需沟通各方较多,同时,为确保本次重组工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但最迟不晚于2016年9月21日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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