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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81版) 2.母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3.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均依照合并报表口径计算(注明的除外),各财务指标计算公司如下: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每股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合计/总股本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原值期初期末算数平均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期初期末算术平均值 2016年1-6月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未做年化处理。 4.公司管理层简明财务分析 公司管理层以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如下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资产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由于电力生产行业属重资产行业,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2016年6月末、2015年末、2014年末和2013年末,公司的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483,450.01万元、164,493.05万元、281,000.73万元和309,214.69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68%、16.96%、29.41%和31.31%;公司的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799,624.24万元、805,659.77万元、674,556.97万元和678,413.1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32%、83.04%、70.59%、和68.69%。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及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2016年6月30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较2015年末增加20.72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负债结构分析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从负债结构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主要为非流动负债,以长期借款为主,主要为梅县荷树园电厂二期、三期发电的项目贷款。2016年6月末,非流动负债金额较2015年末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公司长期借款投向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及配套码头工程项目所致。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 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的比例总体上维持在1.1以上,说明通过经营活动创造现金的能力较强。公司的主要客户广东电网公司信用良好,电费收入为当月结算,次月支付完毕。 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6年1-6月、2015年、2014年和2013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4,375.02万元、-137,566.82万元、-48,906.04万元和1,999.8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金融投资以及陆丰甲湖湾能源基地项目工程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阶段性富裕资金合理适度参与金融投资,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核心主业发展的出资能力,助推公司核心主业的发展。公司目前持有主要优质金融资产包括:(1)2008年,公司出资21,000万元参与长城证券增资计划,2015年5月,公司出资9,707.25万元参与长城证券增资扩股;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持有其1.79%的股权;(2)2009年12月,公司出资56,092.66万元成功受让、同时增资认购南粤银行股份,2011年1月对南粤银行增资14,000.34万元、2014年12月再次增资25,071.75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南粤银行的投资金额为95,404.52万元,持股比例为11.25%;(3)2011年10月,公司出资2,400万元参加发起设立国金基金,2012年9月参加增资扩股认购3,06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国金基金持股比例为19.50%;(4)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宝新资管出资5,000万元投资百合网,2016年公司出资5,000.30万元,参与认购百合网定向增发,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百合网3.77%的股权;(5)2015年公司与益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资14,850万元受让其持有的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4923%的股权,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已办理完毕。 未来,公司在加强电力生产核心主业的同时,亦将进一步加强金融投资业务,提出打造“能源+金控”双主业的发展战略,预计公司的投资活动将长期保持较大规模的发生额,对于资金储备的压力将会增大。 ③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6年1-6月、2015年、2014年和2013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4,901.74万元、-60,422.36万元、-112,835.18万元和-109,416.55万元。2016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2016年上半年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源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借入银行借款及发行中期票据等,现金流出主要系偿还债务以及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 (4)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偿债能力指标如下所示: ■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盈利带来的股东权益增加导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呈现小幅下降趋势,长期偿债能力有所增强。 2016年6月末、2015年末、2014年末和2013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4.40、1.02、1.68和1.97,速动比率分别为4.26、0.96、1.60和1.66。公司2015年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2013年末和2014年末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2015年度货币资金大幅下降从而导致流动资产相应减少。2016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大幅增加主要是由于2016年上半年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导致流动资产增加。 (5)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的构成情况如下所示:单位:万元 ■ 2013年至2015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65,557.27万元、469,710.67万元和357,411.44万元;2016年1-6月,公司的营业收入为162,157.45万元。电力生产作为公司最主要的业务板块,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毛利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2013年以来公司营业收入有下滑的趋势,主要是因为广东经济增长放缓,用电需求量减少,发电量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较好地控制了期间费用的绝对发生数,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收支等项目发生数也相对较低,从而保持了经营业绩的稳定。 未来,公司将通过新项目的建设,扩大产能规模,提高盈利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带来稳定的投资回报。 (6)未来业务目标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分析 ①未来业务目标 公司发展战略是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做精做优金融投资,产融结合、双轮驱动,科学发展。 公司全力打造“宝新能源+宝新金控”双核心主业,努力使公司发展成为新能源电力和金融控股联动发展的领先企业。公司制定了以下业务发展规划以保障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 A.以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为重点,实施“221”业务发展规划(两大电力业务板块、两大能源基地、1,000 万千瓦装机容量)。 发展资源综合利用、高效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是宝新能源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的两大主线。公司全力打造建设两大能源基地:梅县荷树园电厂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 B.以做精做优金融投资新核心主业增长极为目标,全力推进民营银行的申报筹建工作,全力构建涵盖银行、证券、基金、投资、保险、征信的大金融平台,实现电力、金融两大主业的联动发展。 针对公司电力主业现金流较为丰富的特点,公司稳步探索股权投资业务,做精做优现代金融投资,促进资本运营与产业发展的并驾齐驱,产融结合,科学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公司核心竞争力。 ②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将在进一步做大做强电力核心主业的同时,继续做精做优金融投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65,557.27万元、469,710.67万元、357,411.44万元和162,157.4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0,733.63万元、102,147.42万元、64,431.54万元和39,375.03万元,经营业绩良好,盈利能力较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火电装机容量为147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为4.8万千瓦,合计151.8万千瓦。公司的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将于2017年末建成达产,届时将新增装机容量200万千瓦,较目前装机容量大幅提高132%,装机容量规模迈上新台阶,能够大幅提高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主营业务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巩固行业优势地位,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时,公司也将做精做优金融投资业务,通过发起设立民营银行,参股证券、基金、保险等,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创造新的增长点。 五、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将得到增强。与此同时,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长期债务比例将提高,有助于优化债务结构。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中国证监会核准通过。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016年半年度,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我们重点关注了以下规定: 1、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对照上述规定,经我们认真核查,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子公司担保且严格履行担保审批及授权程序外,公司未发生其它对外担保事宜。 独立董事:王再文 田轩 屈文洲 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交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要求。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合理可行,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有助于提高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效率。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推进相关工作,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再文 田轩 屈文洲 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 王再文 田轩 屈文洲 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王再文 田轩 屈文洲 二○一六年七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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