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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黑牛食品 公告编号:2016-058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6月27日,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秀浩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知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西藏知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林秀浩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89,054,40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8.97%)协议转让给西藏知合。具体内容刊登于2016年6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6年7月18日,公司接到林秀浩先生通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证券过户确认登记书》。上述协议转让给西藏知合的89,054,400股股份的过户手续已于2016年7月15日办理完毕,西藏知合承诺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所受让的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西藏知合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2%。
根据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签署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公司发起人股东林秀浩先生、许培坤、谢锦蘋、林锡浩、林秀海、林秀伟、杨添翼、刘冠军、张宏、姚利畅、石晓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向发行人回售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林秀浩先生、许培坤、林锡浩、林秀海、刘冠军承诺: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
林秀浩先生转让股份的行为不违反其曾作出的承诺。
关于交易双方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股份变动情况详见2016年6月28日发布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
特此公告。
黑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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