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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6-038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8-14nm 原子层沉积系统(ALD)产品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部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专项(以下简称"02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02专项2015年度项目立项批复的通知》(ZX02[2015]018号),本公司申请承担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度项目"28-14nm原子层沉积系统(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项目经费资金已完成预算核定。(项目的立项审批情况详见2015年11月25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8-14nm原子层沉积系统(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公告》。) 2016年7月18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过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拨付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8-14nm原子层沉积系统(ALD)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地方财政配套资金4,811.00万元。在项目研发周期内,该部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长期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对2016年净利润无影响(该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经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七星电子 公告编号:2016-037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 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451号)核准。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七星华电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北京圆合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家单位合计持有的北京北方微电子基地设备工艺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微电子")100%股权。2016年7月15日,北方微电子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302801786752A】)。本次变更后,公司持有北方微电子100%股权,北方微电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后续事项 (一)公司尚需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二)公司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交易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述新增股份上市; (三)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注册资本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 三、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决策、审批、核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及交付、标的资产已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过户手续合法有效,过渡期专项审计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本次交易尚需实施的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法律顾问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1、本次重组已经依法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或授权,依法可以实施本次重组。 2、七星电子、北京电控、七星华电、圆合电子及中科院微电子所已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七星电子依法持有北方微电子100%的股权。 4、在交易对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全面履行各自相关义务的情况下,相关后续事项的履行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或重大法律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的法律意见书》; 3、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北京七星华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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