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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6- 069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3日(星期三)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日15∶00至2016年8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7月27日(股权登记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8、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9、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6年7月28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名称如下: (1)《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的议案》 (3)《关于调整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属于关联交易,届时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于2016年7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6年8月1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6年8月2日9 :00—11: 30、 13 :30—17: 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伟、吴艳菱 (2)电话:0591-88022590 (3)传真:0591-8802206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3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0536; 投票简称为:华映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 (2)输入对应申报价格 ■ 注: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以此类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 ■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报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等相关业务。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2日15∶00至2016年8月3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64)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8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以传真方式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晓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钦彰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66号公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67号公告。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68号公告。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18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4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以传真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会议董事和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知晓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治军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增加投资显示材料研发实验线的议案》。 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下称“华佳彩”)拟增加投资显示材料研发实验线,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总预算: 原投资总预算:不超过1.25亿元人民币。 增加后的投资总预算:不超过1.79亿元人民币。 (二)追加投资预算用途 本次追加投资将用作建立一条 OLED 背板研发专用线,包括塑胶基材搭配试验、新半导体技术(Solution type, Organic TFT)测试与验证、突破OLED FMM限制的高解析度技术开发、以及新技术领域(Micro LED, 高效柔性电池)等,此将进一步厚实整体柔性显示、高解析度OLED之条件建立,并跨越至新运用技术领域,加速华佳彩OLED可挠产品布局,扩展华佳彩更多显示技术发展与量产,取得市场先机。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刘治军、林郭文艳、林盛昌3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66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刘治军、林郭文艳、林盛昌3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与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67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四、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刘治军、林郭文艳、林盛昌3名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68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6-06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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