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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二季度报告 2016-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07月20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富新增长混合A ■ 国富新增长混合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富新增长混合A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1月24日-2016年06月30日) ■ ■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24日,截止本报告期末已完成建仓但报告期末距建仓结束不满一年。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究报告发布公平性、投资决策独立性、交易公平分配、信息隔离等方面均能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异常交易进行控制和审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6年二季度市场涨跌互现,总体持平,期间沪深300指数下跌1.99%,上证综指下跌2.47%,以成长型公司为代表的创业板指数下跌0.47%。由于一季度信贷增量超出市场预期,二季度初市场对于经济复苏的预期较高,但后来随着货币政策的宽松幅度未再达到市场之前的乐观预期,投资逻辑由保增长回归到供给侧改革,市场在二季度呈现震荡走势,但结构性的行情和热点不断出现。 整个二季度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以债券为主,债券组合中以基本面良好的上市公司短融、中票和公司债为主要配置。本基金持有的债券以高等级信用债和利率债为主。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国富新增长A类份额净值为1.023元,上涨0.59%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下跌1.54%,本基金跑赢业绩比较基准2.13个百分点。国富新增长C类份额净值为1.019元,上涨0.6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下跌1.54%,本基金跑赢业绩比较基准2.23个百分点。本基金二季度权益类资产中配置的部分金融地产行业的低估值蓝筹企业为基金贡献了较多收益。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沪港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通过沪港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如下: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光电”)2015年8月17日收到上交所对勤上光电、其控股股东勤上集团、及包括实际控制人在内的4位高管进行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的处分,主要原因是控股股东长期非经营性占用勤上光电资金,而公司时隔两年才进行披露。2013年,勤上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勤上光电资金日最高余额3950万元,单笔最大金额4456.85万元,截至2013年底勤上集团全部归还上述资金。2014年1月至7月,勤上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勤上光电资金日最高余额3878.51万元,单笔最大金额4125万元,截至2014年底,勤上集团归还上述占用资金。但是,直至2015年4月29日,勤上光电才对上述事项进行披露。故上交所决定对勤上光电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勤上集团、实际控制李旭亮、温琦、时任副总经理毛晓斌,时任财务总监胡玄跟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同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本基金对12勤上01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认为上述事件仅对勤上光电短期经营有一定影响,不改变勤上光电长期投资价值。同时由于本基金看好12勤上01估值较为合理,因此买入。本基金管理人对该股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的投资决策制度。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间的可转债。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该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该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8.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并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查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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