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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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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2016-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8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郏建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郏建平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其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郏建平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廖保宇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廖保宇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截至目前,其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附廖保宇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

  廖保宇先生,198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在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任数据录入员;2013年4月至2016年5月在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助理;2016年6月起在本公司证券部任职。2016年7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泽当镇乃东路68号乃东县商住楼第二幢一层

  电话:0893-7830999/0571-81103508

  传真:0893-7830888/0571-81103508

  电子邮箱:ir@lingkang.com.cn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7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7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8号文核准,并于2015年5月20日发行6,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2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1.70元,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为76,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755.0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0,294.97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5月25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1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主要包括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用募集资金对实施主体进行增资等。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27),及于2016年4月1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2320号)。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有效期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相关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期限

  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四、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6年7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6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6年7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监事均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及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5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18在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陶灵萍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陶灵萍女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廖保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议案》

  基于公司战略布局及发展的需要,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2亿元参与发起设立长寿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不同意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3669 证券简称:灵康药业 公告编号:2016-059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投资存在不确定性,目前该对外投资事项正处于筹划阶段,且尚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等有关机构的审批。最终的投资方案及该项投资是否能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1)投资标的名称:长寿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2)投资金额:公司拟出资金额2亿元人民币,预计占被投资标的20%的股份。

  2、公司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发起人使用自有资金2亿元人民币参与发起设立长寿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3、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内,不构成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长寿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亿元;

  注册地址:海南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以中国保监会批准并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经营范围:待核准。

  2、公司参股比例: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亿元人民币参与发起设立长寿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预计占长寿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20%的股份。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正式签署股权认购协议。公司将在协议正式签署后另行披露协议主要内容,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在发达国家,商业健康险是所有保险产品中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业务之一,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一起成为社会医疗支付体系中的两大重要支柱。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15年,中国健康险保费收入大幅增长,随着"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和居民健康需求的提高,健康保险产业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同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医保控费等多方面需求也对健康保险公司的运营提出更高要求,利用互联网技术、医疗大数据、医疗精确管理来支撑健康保险全流程管理已经成为健康保险公司的必然选择。

  本次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健康保险公司,对于公司布局大健康产业链的发展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结构,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和长远发展也具有积极的战略意义。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由于保险公司的筹建、设立,以及本公司作为出资人等事项均需经中国保监会等有关机构的审批,存在不被批准的可能性,因此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存在未获得有关机构批准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六、其他说明

  目前该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投资方案及相关审议程序还未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灵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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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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