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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53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7月19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7月1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3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4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融资时机、自身发展需要等各种因素,经与认购方、中介机构等深入交流,并审慎决策,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向中国证监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

  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钟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

  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与陈松兴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陈松兴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与陈魁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陈魁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与李明华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李明华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与上海金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上海金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与陶安祥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陶安祥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与钟葱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钟葱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因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钟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葱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公司与钟葱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钟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5,616万元,上海金一其他股东张福泉和杨勤华分别以自有资金增资1,600万元和784万元。增资后,公司及上海金一其他股东持有上海金一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越王珠宝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为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补充短期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业务、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及公司董事兼越王珠宝董事长陈宝芳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深圳贵天向兴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贵天”)继续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敞口为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黄金租赁以及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王熙光先生及其夫人严琼女士为深圳贵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8,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深圳贵天法定代表人王熙光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卡尼小贷向粤科小贷进行申请再贷款项目融资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小贷”)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广东省粤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的再贷款项目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补充流动资金、发放贷款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及持有卡尼小贷35%股权的股东深圳市卡尼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珠宝”)共同为卡尼小贷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卡尼珠宝股东黄钦坚先生、洪淑玲女士为卡尼小贷提供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卡尼小贷董事长陈宝康先生与粤科小贷及相关方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5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6年7月19日下午13:0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徐金芝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融资时机、自身发展需要等各种因素,经与认购方、中介机构等深入交流,并审慎决策,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监事会同意上述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发行对象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

  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与陈松兴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陈松兴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公司与陈魁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陈魁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公司与李明华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李明华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公司与上海金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上海金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关于公司与陶安祥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陶安祥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与钟葱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钟葱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终止双方在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双方就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钟葱先生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同意终止此项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的额度进行投资理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的公告》。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5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及

  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5年12月1日和2015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议案。

  2016年2月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接收凭证》(第160248号),2016年2月6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248号),2016年3月1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0248 号),2016年4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并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相关文件。

  2016年5月19日、2016年5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议案; 2016年6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根据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二、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经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融资时机、自身发展需要等各种因素,经与认购方、中介机构等深入交流,并审慎决策,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6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向中国证监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基于综合考虑目前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自身发展需要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根本利益,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是可行的。同时,该事项议案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关联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同意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终止协议》,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材料。相关议案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5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拟终止的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陈松兴、李明华、陶安祥、钟葱、上海金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质信息”)、陈魁六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已于2015年11月,与陈松兴、李明华、陶安祥、钟葱、金质信息、陈魁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于2016年5月与上述认购对象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认购对象钟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5年1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5年12 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2016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于2016年5月30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经与认购方、中介机构等深入交流,并审慎决策,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终止。2016年7月19日,关联方钟葱先生与公司签订了《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向中国证监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

  二、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钟葱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6210219750518XXXX,住址:江西省瑞金市,本科学历,为公司创始人。2007年11月,出资设立金一有限(公司前身),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4月,出资设立北京碧空龙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任执行董事;2015年9月,参与出资设立深圳市小葱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任职监事;2015年10月,参与出资设立深圳市前海中钊和杉资本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钟葱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经理、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金一智造黄金珠宝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金一艺术品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金一财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重庆金一金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小葱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金一云金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乐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担任第十二届全国青联委员,并获得“2010中国创意产业领军人物奖”、“中国创意产业杰出贡献大奖”等荣誉称号。

  截至目前,钟葱持有公司101,362,57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64%,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53,705,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2%,为公司控股股东。钟葱控制上海碧空龙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钟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钟葱为公司董事长。

  三、 终止关联交易原因及对公司影响

  经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融资时机、自身发展需要等各种因素,经与认购方、中介机构等深入交流,并审慎决策,公司拟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公司目前财务情况良好、业务经营正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综合考虑目前的资本市场整体环境、融资时机、自身发展需要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根本利益,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和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 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撤回申请文件,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包括钟葱先生,钟葱先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因此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经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并考虑公司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等诸多因素,公司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与钟葱先生签署《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关于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5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融资及

  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事项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一级全资子公司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王珠宝”)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以下简称为“浦发银行绍兴分行”)申请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补充短期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理业务、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为越王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贵天”)于2015年7月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为“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敞口5,000万元,该授信已于2016年7月到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深圳贵天拟继续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敞口为8,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黄金租赁以及贵金属远期交易与黄金租赁组合等业务,公司、王熙光先生及其夫人严琼女士为深圳贵天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

  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小贷”)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广东省粤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科小贷”)申请人民币2亿元的再贷款项目授信额度,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补充流动资金、发放贷款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及持有卡尼小贷35%股权的股东深圳市卡尼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尼珠宝”)共同为卡尼小贷提供法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卡尼珠宝股东黄钦坚先生、洪淑玲女士为卡尼小贷提供自然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

  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三项子议案,同意了上述融资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兼越王珠宝董事长陈宝芳先生、深圳贵天法定代表人王熙光先生、卡尼小贷董事长陈宝康先生及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与上述银行及相关方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融资事项具体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越王珠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10日

  注册地址:绍兴市解放北路378号一至二楼

  注册资本(万元):10,259.639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金银饰品、工艺品、珠宝玉器(除文物)、模具、机械零配件;批发、零售:钟表;代理回收黄金饰品、铂金饰品及白银饰品。

  公司持有越王珠宝100%的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越王珠宝(合并)资产总额为116,851.33万元,负债总计55,604.73万元,净资产为61,246.60万元,营业收入为119,702.70万元,利润总额12,270.78万元,净利润为9,225.60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3月31日,越王珠宝(合并)资产总额为128,756.48万元,负债总计64,727.67万元,净资产为64,028.81万元;2016年度1-3月,营业收入为31,613.50万元,利润总额3,692.91万元,净利润为2,782.36万元(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甘李二路9号金苹果创新园A栋1801

  注册资本(万元):2,672.5452

  经营范围:钻石、珠宝首饰、玉石饰品、金银饰品的批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越王珠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越王珠宝持有深圳贵天51%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深圳贵天资产总额为 22,707.77万元,负债总额为17,891.75万元,净资产为4,816.02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 18,943.9万元,净利润为 1,649.1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3月31日,深圳贵天资产总额为19,047.11万元,负债总计14,675.11万元,净资产为4,372.00万元;2016年度1-3月,营业收入为10,686.84万元,利润总额1,064.61万元,净利润为670.07万元(未经审计)。

  3、公司名称:深圳市卡尼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4月7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水贝工业区13栋一楼2号

  注册资本(万元):30,000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公司持有卡尼小贷6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卡尼小贷的资产总额为76,475.64万元,负债总计45,098.97万元,净资产为31,376.68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9,103.81万元,利润总额7,691.06万元,净利润为5,882.6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16年3月31日,卡尼小贷的资产总额为84,679.60万元,负债总计45,841.40万元,净资产为38,838.20万元;2016年度1-3月,营业收入为3,969.96万元,利润总额2,654.50万元,净利润为2,011.52万元(未经审计)。

  (二)、卡尼小贷申请再贷款项目授信额度事项的交易对手方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粤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100,000

  成立日期:2013年6月21日

  经营场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4401房(自编西南向一A单元)

  法定代表人:吴菡

  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向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服务;开展票据贴现业务;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咨询、财务咨询及管理培训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股东情况:

  ■

  该公司为国有控股,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别: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公司为越王珠宝向浦发银行绍兴分行申请的本次融资事项担保期限为两年,其它均为一年

  债权人:浦发银行绍兴分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粤科小贷

  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3.8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7月19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3.69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63.47%,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8.44%。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5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该额度和期限内购买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决定具体实施事宜。

  一、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1、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4、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投资风险。尽管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控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内控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b)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c)资金使用情况和盈亏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监督和检查。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a)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

  b)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c)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流动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的额度进行投资理财。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5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变更名称等相关事项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金一”)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增资5,616万元,上海金一其他股东张福泉和杨勤华分别以自有资金增资1,600万元和784万元。增资后,公司及上海金一其他股东持有上海金一的股权比例未发生变化。

  该事项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金一黄金银楼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住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1082号4幢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钟葱

  6、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金银及饰品、铂金及饰品、钻石及饰品、珠宝玉器、工艺品的销售,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对比:

  ■

  9、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上海金一资产总额为37,981.53万元,负债总计为31,617.34万元,净资产为6,364.19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72,850.32万元,利润总额为3,389.96万元,净利润为2,533.53万元。

  截至2016年3月31日,上海金一资产总额为43,792.17万元,负债总计38,424.03万元,净资产为5,368.15万元;2016年1-3月营业收入为28,603.16万元,利润总额-1,328.06万元,净利润为-996.04万元(未经审计)。

  三、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对上海金一增资是为了支持上海金一的业务拓展,扩大上海金一市场占有率,提高其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地位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和业务拓展计划。本次以自有资金对上海金一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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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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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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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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