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6-09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因筹划涉及资产出售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宇顺,证券代码:002289)自2016年5月24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于2016年5月31日披露了进展公告。2016年6月3日,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当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并于2016年6月14日披露了进展公告。2016年6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从2016年6月23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且此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司原计划于2016年7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且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涉及的工作量较大,故公司不能在预定时间内按照原计划披露重组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并计划不晚于2016年8月19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雅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视科技")。公司目前持有雅视科技100%股权,为雅视科技的控股股东。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拟向第三方出售全资子公司雅视科技的部分股权,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和细节还在进一步论证、完善中,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确定交易对方,亦不存在潜在交易对方。若后期最终确定的交易对方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审核程序并披露关联交易相关文件。 4、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 公司拟聘请以下中介机构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专项服务: 独立财务顾问为华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律顾问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为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财务顾问正在协助相关方沟通与谈判,组织各参与方确定交易方案,编写申报材料及信息披露材料;法律顾问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合法合规性问题进行核查,编写法律意见书等;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正就上市公司与标的资产开展并推进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编写相关审计、评估报告等。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配合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5、本次交易的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在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无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 二、申请延期复牌情况 自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相关内容尚待确定。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预计无法按原计划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7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承诺事项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于2016年8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延期复牌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延期复牌事项相关议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8月19日开市起复牌,并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四、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和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方案最终以经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16-09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建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因公司筹划涉及资产出售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6年5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6月3日,公司确认该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于当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停牌。停牌期满1个月后,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6月23日起继续停牌1个月,并承诺在2016年7月22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相关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并且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预计相关工作难以在2016 年7月22日前完成并实现公司股票复牌,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争取于2016年8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公告》刊登于2016年7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