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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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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6-05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2016年7月20日披露了《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14:5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时间

  (3)本次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4)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量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用途

  (8)上市地点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10)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普通股认购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其中议案1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2-9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20日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邮编:230022

  联系人:汪志刚 、郭德明

  联系电话:0551-68167077 、6816732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电子信箱:dshbgs@gyzq.com.cn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附件1: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8”,投票简称为“国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100。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的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的子议案②,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6-04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由 2016年7月25日延期至2016年7月28日。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变更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大会延期召开原因

  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原定于2016年7月25日下午14:50时召开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4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6年7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截至2016年7月19日,公司尚未收到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批复。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由2016年7月25日延期至2016年7月28日。

  三、调整后股东大会相关事项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14:50时。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除上述调整外,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召开方式、 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及登记方法等其他事项均不变,具体事项详见附件《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附件: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14:5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及时间

  (3)本次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4)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数量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用途

  (8)上市地点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

  (10)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普通股认购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其中议案1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2-9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7月20日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邮编:230022

  联系人:汪志刚 、郭德明

  联系电话:0551-68167077 、6816732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电子信箱:dshbgs@gyzq.com.cn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2、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附件1: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赞成”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未填、错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附件2: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8”,投票简称为“国元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100。1.00 代表议案 1,2.00 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的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的子议案②,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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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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