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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7-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4版)

  ■

  2013年末、2014年末及2015年末,公司的负债总额为82,877.40万元、145,983.04万元和196,672.98万元,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公司近年来加大了对外投资力度,增加了对外负债所致。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为196,672.98万元,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构成。

  (三)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情况

  单位:万元

  ■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且2013年至2015年净额合计达19,259.85万元,充分表明公司销售收入实现的现金流入正常,盈利质量较好。

  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3年增长了22.61%,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3年下降了77.20%,主要是由于2014年以来行业不景气导致下游客户资金面较紧张,账期有所延长,应收款项增加所致。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14年增加主要是由于经营规模扩大,同时公司加强了应收款项的管理,经营活动现金流有所改善。

  总体而言,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减变化情况与公司销售收入及盈利变化情况基本相符,公司收益质量高。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且金额较大,主要是因为:

  (1)2013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775.40万元,主要是年内继续投资配股募投项目“环保型改性新材料及系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共计支付现金11,993.16万元;

  (2)2014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943.98万元,主要是年内投资万博兄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500万元、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00万元、购买长园集团股权支付29,993.38万元、购买信托产品支付1.8亿元,以及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9,340.63万元。

  (3)2015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521.62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1,691.55万元,主要是由于收回信托计划投资款5,665.38万元,收到信托计划投资收益5,113.19万元,分别收到上海世龙和长园集团2014年度分红61.37万元和333.73万元,合并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期末货币资金505.57万元等。投资活动现金流出40,213.27万元,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4,813.27万元,支付长园集团股权认购款18,000万元,投资深圳市聚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000万元,以及对万博稳健10期资产管理计划追加投资等支付的现金等。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取决于当年度(或当期)借款及还款金额的大小,2014年度、2015年度,由于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及对外投资,借款金额大于还款金额,因此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2013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负,主要是当年归还了短期融资券1.9亿元,导致当年偿还债务支付的金额高于借款收到的金额所致。

  (四)偿债能力分析

  本公司最近三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

  ■

  1、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流动比率分别为1.08、0.70和0.93;速动比率分别为0.78、0.53和0.74。报告期内,2014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下降趋势,偿债能力有所下降,主要是公司加大了固定资产投资力度以及外部并购战略的实施,通过银行贷款、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方式增加了负债所致;2015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有提高,主要是公司于2015年发行了公司债券(期限超过1年)、增加了长期借款并减少了短期借款所致。

  2、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4.13%、54.91%和53.55%。公司的负债比率保持在合理范围内,保持了安全稳健的财务结构。

  3、利息保障倍数

  报告期内, 发行人的利息保障倍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盈利能力逐年增强所致,体现了公司良好的偿债能力。

  总体来说,发行人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和利息保障倍数处于安全合理水平,拥有较稳定的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

  4、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对比分析

  最近三年末,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比较如下:

  ■

  数据来源:万得资讯

  比较最近三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情况可知:最近一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3.55%,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而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0.93、0.74,均低于行业内平均水平。

  2015年10月9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沃尔核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551.7941万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0亿元(含8.20亿元)。2016年3月2日,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2016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898号),若本次非公开发行顺利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显著增强,偿债能力将得到显著增强。

  (五)盈利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的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利润表主要科目情况

  单位:万元

  ■

  六、未来业务目标及保持盈利能力可持续性的措施

  (一)未来业务发展目标

  面对未来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竞争格局,公司将继续沿着两条业务路径发展:一是以电子、电线为产品线,在电子行业内纵深发展,该行业以规模化、成本优势、品牌差异为竞争力,关注规模盈利能力;二是以电力、电气为产品线,在电力行业纵深发展,该行业以客户资源、新产品、灵活销售为竞争力,保持产品利润空间;三是成本领先策略:建立规模优势、成本优势、高效服务优势,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公司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规模优势、市场优势、文化优势及管理基础,加大研发投入,打造强大的研发团队,为客户提供品质稳定可靠的产品,使公司成为全球化经营的集团企业,成为新材料行业的领跑者。同时,公司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导向,自我发展与外部并购并重,以成本领先策略、目标聚焦策略建立核心竞争优势,实现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成为各产品细分行业的领导者。

  公司在保证主营业务稳定增长的同时,积极推进风电项目建设,努力促使风电项目成为主营业务的有力补充。

  (二)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

  公司当前主营业务主要集中于电子保护类热缩材料、电力保护类电力电缆附件系列产品和电线电缆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产品应用领域具有广阔的前景,从而保障了公司盈利能力的持续性。具体情况如下:

  1、电子保护类热缩材料系列产品

  热缩材料作为核辐射改性新材料的代表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电器、电力、石化、汽车工业、航空航天、国防等领域,起到绝缘保护、防水密封、机械增强、线束捆扎、标示识别等作用。随着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和国际范围内的产业转移使热缩材料下游行业均成为未来增长速度较快的领域,从而有望拉动热缩材料行业进入新一轮高成长期。

  公司目前积极从传统的电子类产品向中高端产品领域渗透,包括汽车、高铁、核电、军工等领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未来中高端产品领域需求强劲,为公司未来销售及盈利增长提供强有力支持。

  2、电力保护类电力电缆附件系列产品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发展中最重要的基础能源产业,是国民经济的第一基础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战略中的优先发展重点。电缆附件作为电力工业的经脉之一,在电力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它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密切相关,而且与基础性建设的投入量关系更为直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对电的需求量不断扩大,这必定会带动电缆附件行业的飞速发展。

  3、电线电缆系列产品

  电线电缆行业被形象的喻为城市的“神经”和“血管”,其使用范围非常广泛,从家装的用电布线,到电器、机电设施、通讯,再到轨道交通、电力电网建设改造和优化等等,缺少了电线电缆就丧失了运作。各式各样的电线电缆对一个国家、一个城市、一个家庭的正常生产生活有着重要的作用。从该层面来说,电线电缆的需求就是来自于整个社会各行各业的需求。

  国家“十一五”期间,电力、电讯、铁路、公路、建筑、汽车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发展强劲地拉动了电线电缆的消费增长。在过去三年中,电线电缆行业的发展速度高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增涨幅度约为10%,销售额也是连年见长。“十二五”规划中将继续延续“十一五”规划中的发展项目,电线电缆行业的春天也将延续。

  4、新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积极聚焦目标行业(如军工、航空航天、轨道交通、新能源等),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集中资源开发新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实现行业的快速增长。同时,公司针对行业大客户或战略客户,以项目运作模式团队(集合市场、研发、品质、采购、生产、销售)进行服务,满足客户需求,打造成为行业标杆。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盈利的能力。

  七、发行人有息债务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的有息债务情况如下:

  公司的有息债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债务期限结构的情况如下:

  公司的有息债务期限结构

  单位:万元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有息负债担保情况如下:

  公司的有息债务的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

  八、发行本次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发生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需由公司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3亿元;

  3、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净额3亿元计入201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4、假设本次债券募集资金1.22亿元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1.78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在2015年12月31日完成。

  基于上述假设,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财务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本次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口径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

  ■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46,0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1,263.85万元,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63.85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重大诉讼与仲裁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公司于2016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华磊迅拓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7,500万元收购新余精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深圳市华磊迅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磊迅拓”)60%股权。同日,公司与新余精拓、章黎霞、黄睿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6年3月10日支付股权款项4,000万元,2016年3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2015年10月9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沃尔核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551.7941万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0亿元(含8.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山东莱西河头店风电场48.6MW项目”及“山东莱西东大寨风电场48.6MW项目”。2016年3月2日,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2016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898号),若本次发行顺利实施,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显著下降,公司的偿债能力将得到明显增强。

  3、2016年3月9日,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常州市沃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拟定经营范围:有机硅橡胶、高分子材料(聚烯烃及改性材料、橡塑材料及制品、电线电缆料)、绝缘及绝缘防护材料、热缩材料、冷缩材料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 相关产品的安装、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2016年3月24日,公司与滕泰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将所持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博兄弟”)10%股权以人民币1,5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滕泰先生。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万博兄弟股权。

  5、公司2016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2015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四)其他重要事项

  1、2015年1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所持参股公司股权作价认购大连国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所持深圳中广核沃尔辐照技术有限公司40%股权认购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价格为8.77元/股,根据评估机构评估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确认,中广核沃尔100%股权的价格为3,433.88万元。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于2016年4月5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目前上述交易尚未完成。

  2、公司已于2016年4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并载明了主要财务数据。详情请见:

  http://disclosure.szse.cn/finalpage/2016-04-30/1202282073.PDF

  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合并报表的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

  (4)主要财务数据的解释说明

  截至2016年3月末,公司的资产情况及经营状况较2015年末并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最近一期的指标仍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

  2016年第一季度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①资产负债项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

  ②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万元

  ■

  (5)2016年第一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

  十、资产限制用途安排及享有优先受偿的负债情况

  (一)已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资产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限制用途安排情况如下:

  已抵押或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

  注:目前公司子公司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青岛风电东大赛项目共计有27项土地使用权用于抵押

  截至2016年3月31日,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青岛风电东大赛项目用于抵押的27项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下:

  青岛沃尔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已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

  (二)货币资金使用受限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发行人货币资金中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等合计11,609.60万元存在资金使用受限情况。

  除上述资产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因抵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资产或者款项。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2016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调整债务结构和/或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发行人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或非生产性支出;亦不得转借他人。未经有权机构批准,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二)本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分期发行,公司拟安排其中1.22亿元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和调整公司债务结构,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1、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和调整债务结构

  发行人计划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的1.22亿元用来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和调整公司债务结构,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还债压力。发行人将本着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节省利息费用的原则,根据本期债券发行时公司借款的存续情况,合理安排资金用于调整公司债务结构。

  综合考虑目前公司的借款成本及到期时间,公司拟偿还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

  因本期债券的审批和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待本期债券发行完毕、募集资金到账后,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及届时资金使用需要,对具体偿还银行借款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2、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计划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增加,流动资金的补充可以保障公司未来流动资金的充足率和灵活度,为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促进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不仅可以优化公司财务状况及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还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助力公司战略实施,并最终实现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人的利益最大化。

  (三)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已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支行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设立了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如下影响:

  (一)对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具体影响请见“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八、发行本期债券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发行费用,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将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53.55%增加至55.69%,公司的债务结构仍然合理,有利于公司中长期资金的统筹安排,有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稳步实施。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在不考虑发行费用,不发生其他重大资产、负债和权益变化的情况下,以截至201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公司的流动比率(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将由本期债券发行前的0.93增加至1.18。公司流动比率有了一定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公司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同时补充流动资金又满足了公司正常的生产及运营的需要,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使公司更有能力面对市场的各种挑战,保持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并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合格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本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公司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本节仅列示了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合格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全文。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范围

  债券持有人会议依据法律、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行使如下职权:

  (一)就发行人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决议同意发行人不支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变更本期公司债券利率或期限;

  (二)就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作出决议;

  (三)就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作出决议;

  (四)在发行人不能偿还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时,就债券持有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的行使作出决议,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发行人和担保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决定委托债券受托管理人参与发行人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五)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或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或者进入破产程序,被接管、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时,就债券持有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的行使作出决议;

  (六)债券的增信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就债券持有人享有的合法权利的行使作出决议;

  (七)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法律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与《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形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受托管理人应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三)拟变更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五)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或被其他债权人申请破产或者进入破产程序,被接管、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增信机构、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且对债券持有人利益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如有)、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七)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

  (八)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九)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十)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或法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其他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第八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和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杨汝睿

  电话:010-5902 6649

  传真:010-5902 6604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聘任及与发行人的利害关系情况

  2016年3月,发行人与中德证券签订了《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除与发行人签订《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作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之外,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职责的利害关系。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取得担保权利证明的情况

  2016年3月,中德证券取得中小企业担保出具的担保函。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受托管理事项

  为维护本期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聘请中德证券作为发行人发行的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根据相关法律、《募集说明书》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本期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处理本期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债券持有人认购或受让本期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中德证券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且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三、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调查和持续监督,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5、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6、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7、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8、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情形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9、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三)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出现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内外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说明该等情形的情况、产生的影响,并督促发行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九节 备查文件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审计报告及2016年一季报;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担保人与发行人签署的担保合同;

  八、担保人为本次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九、担保人2015年审计报告;

  十、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合格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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