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6-08-01 来源: 作者: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完成了《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6年6月28日;

  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2.30元/股;

  3、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共29人。鉴于其中一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实际为28人。

  4、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68.80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8.80万股,占公司截止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股本总额99,358.22万股的0.07%,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6、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尚有45.58万股未授予,有效期至2016年8月28日止。

  7、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转让、不得用于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具体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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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于2016年7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6CDA20690)审验了公司截至2016年7月2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6年7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8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1,534.24万元,均以货币出资。本次实际增加股本人民币68.80万元,1,465.44万元计入股本溢价。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9,358.22万元,股本为人民币99,358.22万元。截至2016年7月21日止,变更后的累计股本为人民币99,427.02万元。

  三、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6月28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8月2日。

  四、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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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99,427.02万股摊薄计算,2015 年度每股收益为0.25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9,358.22万股增加至99,427.02万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本次授予前,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蒋卫平先生持有公司41.00%的股份(含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所持公司5.16%的股份),本次授予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40.98%的股份(含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所持公司5.16%的股份)。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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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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