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6-10-10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6-017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三)2016年9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6-01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对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2、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减少2016年度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约710万元。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自成立时制定的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执行至今已多年,公司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坏账政策时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对公司客户的性质、信用状况及应收款项的构成、坏账核销情况等进行重新评估,并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公司决定对按信用风险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变更坏账计提比例后,可以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计提比例进行了重新核定,公司决定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应收款项(包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法各账龄段坏账计提比例,具体方案如下:

  ■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公司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期间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减少2016年度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约710万元。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七、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审核报告,依据其在本次审核中所实施的上述程序和所获取的相关证据,未发现专项说明中所述的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数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6-018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2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三)2016年9月30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

  (四)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收到有效表决票3份。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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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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