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2016-11-15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兴业集团”)函告,获悉鸿达兴业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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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2016年7月19日公司实施完成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鸿达兴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由391,074,180股增加至985,747,992股,鸿达兴业集团此前已质押股份因送转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也自动质押。因此,鸿达兴业集团于2016年4月8日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0,000,000股变更为75,618,492股。

  2016年11月10日,鸿达兴业集团将其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75,618,492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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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11日,鸿达兴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76,000,000股(占鸿达兴业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71%,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14%)质押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11月11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为止。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鸿达兴业集团持有本公司985,747,992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0.7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537,499,776股,占鸿达兴业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4.53%,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2.2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及之前已披露的股权质押情况外,本公司未获悉其他股东持有或控制本公司5%以上股份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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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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